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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大动作:国资委职能由三变二

2015年09月15日 07:03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左永刚

  “今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一平台,通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往下层层传导,规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9月14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国新办就《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吹风会上表示。

  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焦点之一。《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

  “这样的制度设计,将改变以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的模式,而改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授权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真正形成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界面’和‘隔离带’。”许宏才表示。

  根据《指导意见》,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层面,主要包括授予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即建立三层国资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从“管资产、管人、管事”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民生证券高级宏观研究员朱振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层架构可以改变国资委“一身兼三职”的现状,从而更好发挥其监管职能。从二层架构转变为三层架构,通过政资分离实现政企分开,国资委保留规则制定以及监管两项职能,各类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者投资公司承担出资人的职能。通过将国资委的职能分开,解决其利益冲突,从而有利于国资委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率,逐渐成为更专业的监管者。

  朱振鑫表示,三层架构的监管模式更趋于市场化,有利于增强国有资本的竞争力。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有利于理顺国资委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避免或减少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直接介入,企业更加自主。因此,新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增强国有资本在市场中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朱振鑫同时认为,三层架构有利于上市公司甩掉历史包袱、改善业绩。按照当前的国企改革思路,下一步将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取代现有的集团公司,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成为多元化的资本运营平台(类似于淡马锡的资本运作模式),不再干预股份公司的“人”和“事”。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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