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海市国资委发布消息称,支持本市国有企业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同日,湖南省国资委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措施,要求各有关监管企业及管理层员工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各地国资委频频发声维护股票市场稳定。
上海市国资委称,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上海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为维护市场稳定,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求本市国有企业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同时,上海市国资委提出,支持本市国有企业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上海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本市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提高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
同日,湖南省国资委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措施。要求各有关监管企业及管理层员工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国资委支持有关监管企业及管理层员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积极探索回购、增持等措施,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此外,广东省国资委、重庆市国资委等也已就股票市场发声。其中广东省国资委要求省属企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减持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择机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提振市场信心,为下阶段资本运作做好准备;根据证券市场和企业实际情况,积极谋划资本运作项目,做强做优上市公司。重庆市国资委发布公告称,“市国资委已商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从2015年7月9日起分别对其所控股上市公司重庆燃气(600917)、重庆水务(601158)、川仪股份(603100)、渝三峡A(000565)、重庆港九(600279)的股票进行增持,具体推进将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而在7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出维护股票市场稳定的通知,要求旗下央企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此后,国资委管理的111家央企发布承诺书。(徐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