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长期停牌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
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 [2008]38 号公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
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本
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 “大富科技”(证券代码:300134)进行估值调整,
自 2015 年 9 月 10 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
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
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