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以藏养藏:边玩边赚

2015年09月08日 09:13    来源: 《理财周刊》    

  文/本刊见习记者 柯思婷

  所谓“以藏养藏”,就是在研究自己藏品的过程中,抛售掉部分增值空间不大或者自己已经感到厌倦的藏品,再用所得资金去进新货,打通收藏的“源头活水”,一边赚取收益一边“玩”,用较少的投入“玩”到很多的藏品。

  要“以藏养藏”除了可以面对面交易、托画廊代卖和送拍之外,现在还有不少收藏爱好者干脆开起网店,然而并非一心要做收藏品生意,只是出清一些无意再留的宝贝,以倒腾出钱来买更好的或者新鲜的物件,顺便结交同好。

  释放流动性

  会卖也是藏家的功课之一。即便是资本充足的大藏家,面对浩如烟海、买之不尽的艺术精品,也会觉得钱永远都不够。于是,通过买卖、实现藏品的投资 价值来给自己“补血”就不失为一个好选择。有一些藏家,死守着长年积累下的大量藏品,从不转手,等遇到真正好的东西时却力不从心,结果是买了半辈子,手里 依然全是些粗陋的普品,艺术品位没有精进。

  让藏品流动起来,有了这种思维,对于一般工薪族来说,收藏就不再是一种奢侈。只需一笔不太大的启动资金,假以时日,把自己养成一个行家并不是不可能。

  实现藏品置换升级

  “以藏养藏”带来的藏品置换可以有多种层次。

  追求精品,宁缺勿滥。收藏本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毕其功于一役的心态实不可取。不断淘汰掉一些普品以获取少量精品,可以让自己逐渐接近顶尖佳 作。除非像收藏大家张伯驹一样,无价之宝太多,已经难以以藏养藏,一般收藏爱好者总是仍在追逐精品的路上,提升自家收藏的整体品质需要长期的“以藏养藏” 来沉淀。

  高抛低吸,挖掘冷门项的潜力。“捡漏”和“淘宝”永远充满吸引力。成熟的收藏家“捡漏”不是期待着一夜暴富,而是吸纳那些还没有被市场充分肯定 的佳品。对于眼光好、熟悉市场的藏家来说,“以藏养藏”可以转让出一部分市场价值已经接近饱和的藏品,买入估值较低、升值潜力巨大的藏品,类似于股民所追 求的“低买高卖”,既能创造收益,也能检验自己的市场嗅觉,锻炼鉴赏力。

  梳理藏品,调整收藏方向。有的藏家手中的东西又多又杂,不仅找不准收藏思路,还容易滞留重复、相似的物件,这也是一种浪费。比如,一些邮币卡爱 好者为了集齐一个系列,可能一路上攒下了不少复品,不妨来一次清理。此外,还可以给自己的收藏做专题归类,确定主攻方向,其他的零碎件就可以转掉了。

  养成快乐收藏心态

  成功的“以藏养藏”需要藏家对市场价格给予一定的关注,让自己的收藏接受市场的考验。这对于艺术品市场的充分流通、良性发展来说也是好事。然而 并不是所有的收藏爱好者都舍得卖。既然是“收”“藏”,当然要囤起来,殊不知这样是让藏品把自己绑架了,收藏始于物,超乎物,囤积的做法其实将本末倒置 了。

  书画大师启功先生曾经说过:“看过即是拥有。”“以藏养藏”反映出一种举重若轻、“由我得之,由我遣之”的心态。收藏的幸福感不在于占有,而在于积累和鉴赏的过程,一旦与藏品背后的历史和艺术建立起感情,是否拥有就不再重要了。

相关链接(中国经济网玉石频道):http://finance.ce.cn/jade/ 


(责任编辑: 李阳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 普通藏品为何能拍出上亿天价      2015年07月22日
  • · 中国皇帝可任性处理各种藏品      2015年07月09日
  • · 一条微博质疑浙师大藏品真假起波澜      2015年06月26日
  • · 抗战题材藏品升温 迎史上第二高峰      2015年06月25日
  • · 鉴宝会上有宝贝      2014年09月03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