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监管部门对保险欺诈的防范与回击可谓不遗余力,但在多种诱惑的驱动下,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对保险消费者或保险公司实施欺瞒和诱骗的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且手段越发多样化。在此背景下,反保险欺诈警报再度拉响。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欺诈行为形式多样、种类繁杂。上证报记者独家获悉的一组行业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业外保险诈骗司法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和人员均同比大幅上升。其中,业外诈骗类司法案件182起,同比上升38%;涉案金额约1.87亿元,同比上升44%;涉及人员391人,同比上升54%。
值得一提的是,除车险领域欺诈风险持续集中外,意健险、企财险的欺诈风险也在不断增大;从作案手段看,以编造虚假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等常见手段为主。
从险种类别来看,车险是保险欺诈的高发区。今年上半年,共发现车险业外诈骗案件151起,占比83%,汽修厂作案和驾驶员顶包案件占据主导。一类是以汽修厂、4S 店或二手车行人员为主的职业型欺诈案件,多为团伙作案,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编造未曾发生的交通事故、提供虚假理赔材料进行诈骗;一类是驾驶员顶包的机会型欺诈案件,多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找人顶包进行诈骗。
此外,意健险欺诈作案手段也日趋隐蔽,给险企和行业反欺诈工作增加了难度。据业内人士介绍,犯罪嫌疑人多以涉嫌自杀、先死后保、伪造病历资料等形式实施欺诈,较难查证。“比如有涉嫌以自杀形式实施诈骗案,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生前多背负巨额债务,短期内高额投保意外险后涉嫌自杀诈骗保险金。但由于犯罪嫌疑人身亡,犯罪事实难以认定,公安机关往往不予立案。”
而通过电信进行保险诈骗的新现象值得警惕。今年上半年,个别省市发现不法分子利用客户理赔信息,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致电保险消费者实施诈骗的案件。据进一步了解,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实施诈骗:一是以向客户支付理赔款或保险公司推出新的理赔政策要对客户进行补贴为由,要求客户提供有余额的银行卡号、有效期、交易验证码等信息,随后转走卡内余额;二是以客户理赔案件已结案,赔款已打入银行卡为由,要求客户前往银行ATM 机核实并取款,伺机套取银行卡号及密码后,盗取卡内余额;三是以保险公司最近举办客户回馈活动为由,要求客户汇付一定金额的邮费,或者提供信用卡卡号、有效期以及信用卡背面末三位CVV 码等信息,盗刷信用卡。
由于保险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保险机构各自为战,信息难以共享与交流,给了保险诈骗可乘之机。据记者最新了解,下半年,保险业将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环相扣的案件风险防范机制,重点从公司管控、行业协查、信息共享和警保协作四个方面推进构建反保险欺诈长效机制。具体的举措包括:在欺诈风险高发的车险领域试水,推进反欺诈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工作,争取年内基本完成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开发,实现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科学识别和防范车险欺诈风险。(上海证券报 黄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