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8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8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丰
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29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165
(单位:元)
截止收益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分配基准 14,495,453.33
(单位:元)
日的相关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0.13088
指标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1.309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
金额 0.13088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1.3088 元;(2)本次分红方案为每 10 份
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1.309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8 月 14 日
除息日 2015 年 8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8 月 1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 2015 年 8 月 14 日,基金份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额登记过户日为 2015 年 8 月 17 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
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开放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基金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
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
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
分红方式的,敬请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8 月 13 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
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jsfund.cn ,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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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