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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A/B:关于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年08月10日 08:5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关于 建信 中 证申 万有 色金 属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开 通份 额配 对转 换业 务的 公告

  根据《建信 中证 申万有 色金属 指 数分级 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同 》 ( 以下简

  称 “基金合同” ) 的相 关规定, 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 “ 本公司” ) 决

  定自 2015 年 8 月 12 日起,开通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将为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配对转

  换。 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是指建信 有色份额与建信 有色A 份额 (场内简称: 金属

  A) 、 建信有色B 份额 (场内简称: 金属B) 之间的转换, 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与

  合并。

  基金份额的分拆,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建信 有色份额按照2 份场内

  建信 有色 份额对应1 份建信 有色A 份额与1 份建信 有色B 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

  行为; 基金份额的合并,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建信 有色A 份额与建信 有

  色B 份额按照1 份建信 有色A 份额与1 份建信 有色B 份额对应2 份场 内建信 有色

  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 行为。

  建信 有色A 份额与建信 有色B 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率不变。

  建信 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分拆与合并, 场外份额通过跨系统转

  托管至场内后方可申请分拆与合并。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 简 称 “ 中 登 ”)

  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

  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 渤海证券、 财达证券、 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 财通证

  券、 长城证券、 长江证 券、 川财证券、 大通证 券、 大同证券、 德邦证 券、 第一创业、东北 证券、 东方证 券、 东 海证券 、东莞 证券、东 吴证券 、东兴 证券、高华

  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 证券、 广发证券、 广州 证券、 国都证券、 国海 证券、 国金

  证券、 国开证券、 国联 证券、 国盛证券、 国泰 君安、 国信证券、 国元 证券、 海通

  证券、 恒泰长财、 恒泰 证券、 红塔证券、 宏源 证券、 宏信证券、 华安 证券、 华宝

  证券、 华创证券、 华福 证券、 华林证券、 华龙 证券、 华融证券、 华泰 联合、 华泰

  证券、 华西证券、 华鑫 证券、 江海证券、 金元 证券、 开源证券、 联讯 证券、 民生

  证券、 民族证券、 南京 证券、 平安证券、 齐鲁 证券、 日信证券、 瑞银 证券、 山西

  证券、 上海证券、 申银 万国、 世纪证券、 首创 证券、 天风证券、 天源 证券、 万和

  证券、 万联证券、 西部 证券、 西藏同信、 西南 证券、 厦门证券、 湘财 证券、 新时

  代证券、 信达证券、 兴 业证券、 银河证券、 银 泰证券、 英大证券、 招 商证券、 浙

  商证券、 中航证券、 中 金公司、 中山证券、 中 投证券、 中天证券、 中 信建投、 中

  信浙江、 中信山东、 中信证券、 中银证券、 中邮证券、 中原证券、 太平洋证券 (排

  名不分先后) 。

  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及合并业务 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

  登陆中登网站 ( www.chinaclear.cn ) 查询最新名单, 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

  再另行公告。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本公司

  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 本公司将对份额配对转换

  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规则

  1、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

  2、申请进行分拆的建信 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必须为偶数;

  3、 申请进行合并的建信 有色 A 份额与建信 有色 B 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

  且基金份额数必须为整数且相等; 4、建信 有色份 额的场 外份额如 需申请 进行分 拆,须跨 系统转 托管为 建信 有

  色 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5、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

  整,并在正式实施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机构可对该业务的办理酌情收取一定的费用, 具体见相

  关业务公告 。

  六、重要提示

  1、本公 司有权 根据市 场情况或 法律法 规变化 调整上述 份额配 对转换 的业务

  规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投资 者若希 望了解 基金份额 配对转 换业务 详情,请 拨打本 基金管 理人客

  户服务热线: 400-81-95533 ( 免长途通话费) 、010-66228000 ,或登录网站

  www.ccbfund.cn 。

  3、风险 提示: 本公司 承诺以诚 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原 则管理 和运用 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2015 年8 月 10 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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