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8 月 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
基金场内简称 国安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18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中证国防
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安 A 国安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351 150352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1560 号
自 2015 年 7 月 27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 止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
验资机构名称
京分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8 月 5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41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97,185,870.5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3,068.60
有效认购份额 297,185,870.54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3,068.60
合计 297,198,939.14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 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息转份额,单位:份)
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 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息转份额,单位:份)
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是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 年 8 月 6 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
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通过场内认购的国安分级份额为 200,246,835.00 份(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为 0。
(4)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 2 份国安分级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 1:1 比例自动分拆为 1
份国安 A 份额和 1 份国安 B 份额。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
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4)本基金国安 A 份额与国安 B 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5)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
的 查 询 和 打 印 , 或 通 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网 站 ( www.yhfund.com.cn )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