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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A产品扩围或增万亿美元贸易

2015年07月27日 07:24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吴婧

  

  无论各参与方的态度是主动或是被动,ITA扩围都成了必然趋势。

  ITA扩围协议的最终达成既承接着当下全球经济大架构,又满足了成员国的具体诉求。

  在人们对其日益失望之时,成立20年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突然给予了世界新的期盼——停滞了18年之久的全球IT产品最大规模减税协议在近日获得一系列重大突破。

  重大进展

  近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从中国商务部获悉,7月18日,世界贸易组织扩大《信息技术协定》(ITA,Information Technology Associates)产品扩围谈判形成了一份扩围产品清单,共计201项产品。扩围谈判的参加方于7月24日前对此份产品清单予以最终确认,之后将就清单产品的降税期开展谈判。

  世贸组织7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免税产品清单和相关协议草案已提交ITA扩围谈判各方,各方在7月24日前就相关内容作最后审批。一旦审批通过,谈判各方将会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确定免除相关产品关税的技术细节和时间表,以期于今年12月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十次部长级会议上签署ITA扩围协议。

  无疑,此次扩围产品清单的形成,是扩围谈判获得的重大进展,如果扩围协议达成,这将成为世贸组织近20年来达成的规模最大的关税协定,也是全球IT产品史上最大规模的减税协议。

  据报道,ITA谈判的突破受到了美国科技行业的欢迎。美国半导体产业协会会长和首席执行官约翰·纽佛表示,“每个人都很清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据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办公室透露,新协议达成后,包括半导体、磁共振成像设备、全球定位系统设备、打印机墨盒、视频游戏机在内的约200种IT产品将被取消关税。美国贸易代表迈克尔·弗罗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次达成的协议是《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取得的一次“重大突破”。

  世贸组织总干事阿泽维多也在社交网络上发文称,目前已取得了达成协议的基础,并表示“对在本周周末之前达成一项成功的最终协议感到非常乐观”。

  科隆(中国)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强告诉记者,扩围后的《信息技术协定》将极大地促进全球贸易和信息产业的发展。目前全球IT产品年贸易总额约为4万亿美元。

  据世贸组织称,新协议生效后,每年被免除关税的全球IT产品贸易额将增加1万亿美元。另据美国商会数据显示,如果《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成功,将每年为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贡献1900亿美元。

  世贸组织总干事阿泽维多认为,ITA扩围谈判所涉及的贸易规模堪比钢铁、纺织品和服装几个行业的全球总贸易量,而迈出这一步,则更加确定了世贸组织作为全球贸易谈判中心平台的地位。

  不仅如此,新协议也将积极促进各国的IT产品销售。日本共同社报道称,在新协议下,日本每年将有价值超过645亿美元的出口产品享受免关税待遇。美国彭博新闻社报道称,新协议有望为美国提供6万个工作岗位。另外,英特尔、三星电子、闪迪和德州仪器等全球IT公司有望从近250种产品的免税中获利。

  陈强认为,对于中国行业来看,信息技术协定更新对于中国国产手机行业十分有利。随着新的《信息技术协定》的签订,国产手机也有望在欧美市场获得突破,“这是非常值得期待的进展。”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认为,该协定生效后带来的最大好处是中美双方在信息产品领域迎来对称性开放。信息技术领域放开对中国企业来说利大于弊,协议生效后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上将有更多机会。此外,对于消费者来说,该协定生效还将带来电子产品降价,国内消费者有望以更低价格购买到美国的电子产品。

  据彭博社报道,今年9月份,《信息技术协定》谈判方将启动关于关税减免实施日程的谈判。这将允许协议签署国对部分敏感产品采取逐步减免关税的措施。谈判方也将开展技术谈判,争取于今年12月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十次部长级会议之前完成协议文本。据美国科技行业官员称,扩围后的《信息技术协定》最早可能于2016年7月正式生效。

  中国参与

  我国在2003年4月24日正式成为ITA第43个参加方。根据该协议的相关内容,对参与协议的发展中国家享有“减税实施期延至2005年1月1日”的待遇,2005年1月1日,我国256个信息技术产品关税税目也全部实行了零关税。

  事实上,中国与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产业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加入WTO的时候,中国大部分的信息产业才起步,但由于为促进世界信息产业发展和贸易自由化的承诺,中国在许多产业税目上进行了调整和降税行动。一位曾多次参与WTO谈判的律师告诉记者,2004年,我国累计实行零关税的信息技术产品税目已达232个,信息技术产品关税总体水平由加入WTO前的12.47%降低到1.5%。在当时,大规模降低进出口税率,并严格按照ITA协议要求,对于当时信息技术产业尚未成熟的中国而言,确实有“市场换技术”的表现。

  上述律师坦言,“中国面对ITA协议所做的降税行动,是在对信息产业市场承受度和后续考虑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因此,当时的大规模降税活动并未给相关产业带来很大的影响。相反,2001年至2011年10年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增加11倍,年均增速达27.5%;其中2011年,税目单中的手机、计算机等产品,占全球出货量的比重均名列世界第一。从2012年开始,ITA的参与方也开始对扩围的事项进行了谈判。然而,2013年11月,美国突然宣布中止谈判,导致扩围谈判搁浅。”

  据当时报道称,谈判搁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和美国在对半导体芯片等10多个产品是否应该加入扩围名单有不同意见。美国一直在推动将医疗设备、高级半导体和其他商品囊括到该协议,美国方面过高的要价远远超出了中方产业的承受能力是谈判未能达成协议的根本原因。

  那么,此次中国和美国达成共识,并同意采取措施削减医疗设备、GPS设备和视频游戏机等产品的全球性关税,意味着自1997年达成协议后基本没有变化的产品目录极大可能将得到更新。虽然过多的细节暂时没有公布,但相信时隔一年后取得的共识是中美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

  扩围效应

  ITA自正式生效以来,产品目录几乎没有变化。然而信息技术产业是一个更新换代十分迅速,且技术、资金密集的产业。同时,随着一些传统产品与智能化、数字化等技术接轨,这些产品与信息技术产品的产品界限越来越难以划分。作为旨在削减信息技术产品关税的ITA 协议而言,也需要顺应国际贸易的环境。因此,无论各参与方的态度是主动或是被动,ITA扩围都成了必然趋势。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所所长陈凤英认为,ITA扩围协议的最终达成既承接着当下全球经济大架构,又满足了成员国的具体诉求。“未来的工业革命一定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结合的革命。IT产业现在是国际贸易中的惟一亮点,市场份额大、涉及国家众多,它对世界经济及贸易的拉动作用将是最直接有效的。”

  上述律师告诉记者,从2012年开始启动的ITA扩围谈判来看,针对ITA扩围的讨论主要围绕在产品类别范围、扩大参与协议成员等内容。产品类目向来是参与成员国最为关切的问题。“ITA自签订以来,有关成员国一直在研究其产品范围进一步扩大的问题。从目前的消息来看,此次中美达成的扩围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了仪器设备、生产设备、基础元器件等,多数产品处在产业链中游,主要用于生产环节上。事实上,美、欧、日、韩等许多国家均已提出《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清单,主要包括电视机、数码摄像机、音响产品、游戏机、LCD和LED显示屏、电池、部分元器件、电真空器件、特殊医疗设备、能源输出和测量设备、光纤制造机器、 部分仪器、设备及其配套元器件、原材料等几乎所有的电子产品。”

  甚至,欧盟还提出,ITA参加方应建立常规的机制,以世界海关组织(WCO)每年发布的新产品税号为基础,在听取产业界关于产品发展和分类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对ITA产品清单进行更新。

  “从这些意见来看,ITA协议的扩围已经开始涉及更多的传统产品,但生产链上的关键元器件依然是产品扩围的热点对象。如此来看,新的协议确实可能会给仍处于生产环节的国家带来更大的压力。除了协议产品目录的扩围,参与成员的扩大也在讨论的范围内。该问题暂时没有出现很大的异议。”上述律师表示。

  事实上,是否将非关税壁垒以及IT软服务等加入到协议中等相关问题还存在异议。陈强告诉记者,“ITA虽然降低了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但并不意味消除了所有的国际贸易障碍,非关税壁垒依然存在。”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认为,“中国是所有主要信息通讯技术产品的最大出口国,也是最大的信息通讯技术产品进口国。在半导体、芯片、处理器、医疗企业等产品领域并不占优势,ITA达成国内产业难免会受到冲击。不过,目前在信息技术产业,非关税壁垒主要体现在技术、标准上,协议的达成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非关税壁垒的消除,因此具有长远意义。”

  事实上,对将非关税壁垒也加入到ITA协议的讨论,各成员国之间也存在意见分歧。欧盟对此持大力提倡,但美国和日本等国认为,这一项协定本质只是关税方面的协议,如果加入非关税壁垒会增加达成协议的难度,反而不利于推行。而关于是否加入IT服务,在此之前,协议主要涉及的都是相关的硬件产品,而诸如计算机及相关的信息服务和电信服务在跨国际交易中向来是采用国家招标的形式,并不享受免关税等优惠。

  “如果这项议题最终得以确定的话,ITA的外围确实扩大了,然而这项内容对于大部分成员国而言,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持热切期盼态度的还是那些信息技术相对发达的国家。”上述律师认为。

  免税利弊

  中美双方达成ITA新协议共识的消息一传出,对该协议可能给中国相关产业带来的影响观点不一,各执一词。

  毫无疑问,信息技术产品免税是ITA扩围最直观的表现。

  美国智库信息技术和创新基金会预测说,中国将在更多范围的IT产品关税减免中免去约80亿美元的关税,并且每年增加120亿美元的出口额。

  陈强认为,免税以后,大批产品进入国内,本土企业的发展环境将更恶劣的现象不一定会出现。因为信息技术产品的价格是不是会出现大幅下降的情况其实还不能确定。从以往信息技术产品定价来看,尤其是成品类,关税对其市场价格的影响其实很低,出现高价的情况多数是在市场营销过程中炒作出来的。同时,非关税壁垒的影响也不容小觑。信息技术产业的非关税壁垒主要体现在技术、标准等方面。与其他产品相同,在国际贸易中,其常常被作为各国政府对本土同类产品的主要保护手段。

  此外,尽管对相关产业的发展来说,关税的减免可能会是一个巨大挑战,但是从过去的经验来看,过度保护实际上也不一定能够起到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前述律师认为,专利也是信息技术产品在发展过程中须重视的话题,2014年12月,小米在印度和爱立信打起专利战,像三星、苹果这样的国际大品牌,也常陷于专利争斗之中,相对而言,刚起步的品牌更容易受到专利的羁绊。

  人们担心国外产品的涌入以后,竞争加剧会导致本土企业停留在国际产业链价值底部的时间更长,转型升级更为艰难。“这些担心虽未并非毫无道理。但需要看到本质问题,这是由于国内在研发方面的专利处于下风,而专利归根到底,依然是技术的问题。”前述律师认为。“中国相关产业要摆脱国外已经发展成熟的产品,技术和标准才是要重视和努力的方向。如此才能既保护国内产业的同时,享受到贸易自由的优惠。”

  陈强认为,更大范围内的产品免税流通,能够带来技术上更广泛的交流,并在高度的竞争环境中,发挥“优胜劣汰”的效应。任何一门技术都需要学习和借鉴,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速度如此之快,如果只是将目光锁在一个地方,难以把握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

  信息技术产业贸易的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各国认识到当前国际技术发展情势,从中借鉴技术。对一些信息技术刚刚起步的国家或者一些正在起步的技术领域,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提高自主研发的能力。

  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看,信息技术行业是全球价值链表现最明显的行业,这些基础设施,包括生产设备的扩大进口,中国积极参与全球价值链,能增强信息技术行业的生产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有助于提高相关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上述律师认为,“ITA的扩围,在某些方面与当前国内正在推行的促进技术发展构想一致。比如更多高科技的免税带来相对优惠的价格,能刺激消费,这对一直强调信息消费发展有一定的助力。”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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