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直击长虹控股总经理招聘现场:约50%应聘者为中高层

2015年07月21日 07:13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贾 丽

  日前,改组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虹控股公司”)的总经理市场化招聘一事备受业界关注。长虹控股公司市场化招聘总经理被外界认为是长虹改组之后的重要一步,对推进国企改革成功与否意义重大。然而,距离长虹控股公司发布总经理招聘信息已有10日之久,报名情况如何?记者近日去了长虹控股公司招聘现场一探究竟。

  长虹控股公司招聘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何全勇表示:“总经理招聘信息引发各方关注。截至7月19日,公司接到咨询电话200多次,收到有效应聘简历80余份。” 从目前的报名情况看,来应聘的人才多为消费电子类行业的领军人物。记者在其招聘办公室看到工作人员不停地解答各种招聘咨询电话,一片繁忙景象。

  约50%应聘者来自企业中高层管理者

  此次选聘,不仅是长虹第一次市场化招聘总经理,也是四川省大型国有控股集团中第一家推行总经理市场化招聘制度的企业,故引发业内各界人士的关注和议论。

  据了解,从目前的报名情况看,来应聘的人才多为消费电子类行业的领军人物,除了家电企业,还有众多互联网企业高管。其次为电子制造业的企业管理者。此外还有人才测评行业、重工业、投资行业的报名者。

  根据统计,约50%应聘者来自国有企业的中高级管理者,约40%来自私营企业的高级管理者,还有的来自外资、合资企业,另外,还有一部分来自海外应聘者的报名。

  曾加盟新华都的港澳资讯董事长兼CEO、职业经理人唐骏亦表示,自己听到长虹在公开市场上招聘总经理时很兴奋也很好奇,很想去试一试。“去应聘的经理人有机会也有挑战,这些经理人在国企的融合和发展,将给其他企业的改革带来启示。”

  长虹相关人士称,对于正加速融入互联网的长虹来说,这样的多元化恰是长虹所期待的。

  在年龄分布阶段广。目前的应聘者中既有既有60后、70后的资深人士,也有毛遂自荐的的80后、90后。何全勇表示,长虹更看重的是应聘者在大型企业的一些工作经验,如果特别优秀,其它条件都可以放宽,包括年龄、学历等。只求选到真正适合长虹有助于长虹转型发展的真正职业经理人。

  高管团队将持续市场化应聘

  长虹总经理招聘制的实行,意味着其国企改革真正跨出实质性的一步。而长虹方面透露,下一步长虹将继续建立市场化的高管团队。

  今年6月份,长虹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发布公告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改组成立,长虹国企改革工作正式开启。

  在长虹下一步的改革计划中,规范和完善控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被排在首位。具体而言,实现整个经理层由董事会按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是本次改革的重点。

  而此次公开选聘公司总经理,是长虹国企改革试点整体规划的重要一环。据公司市场化选聘总经理的工作方案,选聘工作将涉及资格审查、人才测评、面试答辩、人选确定、任前公示、履行聘任等几个环节。据介绍,总经理市场化招聘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本次选聘的总经理岗位实行契约化管理,聘期三年。

  何全勇告诉记者,既然总经理都市场化招聘了,今后其他高管也会采用市场化招聘。总经理对副总经理要提出他配置的一些思想。不管最后招聘的总经理来自公司外部还是内部,都将实行契约化管理,根据经营业绩进行激励。

  业内人士认为:“长虹的这一次在招聘制度上的破冰是国企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给了私企、外企高管机会,但应聘者是否能适应国企的管理模式还需看长虹改革的实施力度。”


(责任编辑: 向婷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