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万 菱 信 申银 万 国 电 子行 业 投 资 指数 分 级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可 能 发 生 不定 期 份 额 折算 的 第四次提示公告
根据《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 当申万电子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
到或跌破 0.2500 元时,本 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 A 股市场波动较大, 截至 2015 年7 月15 日,申万菱 信申银万国电子行业投
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之积极进取类份额 ( 申万电子 B 份额) 的
基金份额净值 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 0.2500 元,在 此提请投资者密切
关注申万电子 B 份额近 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 申万电子 A 份额 表现为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当发生合同规定
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 , 份额折算后 申万电子 A 份额 与申万电子 B 份额的 份额数始终保持 1:1
配比; 份额折算前申万电子 A 份额持 有人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其持有的 申万电子 A 份额的资
产及其持有的新增场内 申万电子份额的资产之和相等; 份额折算前 申万电子 A 份额 的持有人
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 申万电子 A 份额 与新增场内申万电子份额。 因此, 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
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 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 风险收益特征份额
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申万电子 B 份额 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 当发生合同规
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 , 份额折算前 申万电子 B 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 申万电子 B 份额的
资产相等。 因此, 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 不发生变化, 仍为 持有单一的高风 险收益特征份
额。
三、 申万电子 A 份额、 申万电子 B 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
额折算后, 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 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
的风险。
四、 根据合同规定, 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 因此折算基准日 申万电子 B
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 的阀值 0.2500 元有一 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 申
万电子 A 份额 与申万电子 B 份额的 上市交易和 申万电子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 届时
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 申万菱信申银
万国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 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或者拨
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0 -8588 (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
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