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A股6月中旬后的大幅下跌,监管层、上市公司等各方面想尽办法,使出浑身解数意图扭转颓势。其中,监管层便发布新规,要求诸如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不得减持,并鼓励此前6个月内减持过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人员展开增持。在此情况下,不少公司的股东、董监高人员加入了增持阵营。不过,部分增持的董监高人员触碰了“短线交易”红线。
10位董监高增持违规
深交所发布的数据显示,自7月9日以来,有10位上市公司董监高增持触犯了“短线交易”,涉及9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成都路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徐基伟、西藏发展董事刘琪、新乡化纤董事肖树彬以及总工程师曹俊友、三维工程职工监事郭福泉、双星新材董事长吴培服、永利带业副总经理王亦宜等人员。
具体来看,6月15日~7月8日,成都路桥股价大幅下跌,累计跌幅超过52.49%。为稳定公司股价,7月9日,公司副总经理徐基伟、监事会主席张萍、董事郭皓等4名高管宣布,自7月9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增持成都路桥合计不超过25万股股份。7月9日,郭皓便增持了20万股;次日,徐基伟通过竞价交易增持了2万股,增持均价5.5元/股。然而,徐基伟曾在5月25日~27日连续3日减持成都路桥,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40.64万股,减持均价约为8元/股。因此,其此番增持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新乡化纤两位董监高人员的情况也类似。7月9日,新乡化纤董事邵长金、宋德顺、王文新、韩书发、肖树彬,公司高管曹俊友、朱学新,公司监事周建华等宣布,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肖树彬增持金额不少于1.3万元、曹俊友增持金额不少于2.1万元。当日,肖树彬、曹俊友便实施了买入行为,二人均以竞价方式分别买入新乡化纤2600股、4000股。而肖树彬、曹俊友曾分别在5月、6月减持过公司股份。
增持应用定向资管方式
上述上市公司董监高触发短线交易,有着特殊的政策背景。
7月8日,证监会发布了《鼓励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增持行为及为相关股东增持提供便利》、《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增持新规)。
在上述增持新规出台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增持自家企业股份的情况大量出现。不过一些董监高人员增持后,便陷入“短线交易”而违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或许源于其对证监会发布的增持新规理解未到位所致。
事实上,证监会之所以出台增持新规,主要是为鼓励在6个月内减持过自家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人员增持股份。受限于《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以及7月份属于中报窗口期的规定,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近期无法增持自家企业的股票。
增持新规还规定,如上市公司近期股价出现大幅下跌(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增持自家企业股票将不受窗口期限制;在6个月内减持过自家公司股票的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管方式买入自家公司股份,其行为不属于“短线交易”。
由此来看,此前6个月内减持过自家公司股票的董监高人员,若想在近期增持,需要通过定向资管方式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