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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 首日14只南下11只北上

2015年07月04日 07:12    来源: 证券日报    

  财政部正为基金互认的税收安排作考虑,会尽快公布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由香港证监会主办的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研讨会7月3日在香港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在研讨会上透露,7月1日启动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后收到11家申请者申请,计划非常成功,财政部正为基金互认的税收安排作考虑,会尽快公布;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透露,首日收到内地14只基金申请,来自8家基金机构。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地基金互认实施后,符合资格的基金产品可向监管机构申请,获批后可在对方市场销售,初期投资额度南北向各分别为3000亿元人民币。

  张育军表示,基金互认影响深远,是亚洲市场互联互通重要举措,有利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良性互动及共同发展,实现跨境投资渠道,满足境内外财富管理及资产配置需求,同时也会使全球资本流入香港市场,从而巩固香港金融中心及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

  他同时表示,基金互认可以令两地各自发挥其优势,重竞争及合作实现双赢,证监会会等计划成熟后进一步扩展基金产品、渠道及内容,并即时评估基金互认情况,针对新的问题去优化计划,使基金互认向更大范围及层面发展。

  欧达礼称,基金互认对两地金融业影响深远,可有效推动两地市场的互动,并累积资产管理经验。两地金融业监管制度存在差异,而推行基金互认可助建立共同认可的监管机制。相信未来会继续扩大基金互认的范围,也会加强对投资者利益的保障。

  此外,张育军表示,加强投资人的保护是关键,两地证监会将公平对待投资人,切实做好投资人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跨境投资产品的风险提示,把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做足。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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