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
估值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08]38 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
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
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对其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证券代码:601989)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8 日起按照
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
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
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获取相关
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