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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2015年06月12日 09:3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本基金

  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6月11日,本基金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9元,达到基

  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6月12日为基准日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6月1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地产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基金代

  码:160628)、鹏华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基金代码150192)、鹏华地

  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基金代码150193)。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二

  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 A 份额、

  鹏华地产 B 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地产 A 份额与鹏华地

  产 B 份额的比例为 1:1,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地产 A 份

  额与鹏华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

  如下:

  1)鹏华地产 A 份额

  ① 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 A 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 A 份额的份额

  数相等,即

  不定期后 不定期前

  NUM = NUM

  鹏华地产 A 份额 鹏华地产 A 份额

  其中,

  不定期前

  NUM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 A 份额的份额数,

  鹏华地产 A 份额

  不定期后

  NUM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 A 份额的份额数。

  鹏华地产 A 份额

  ② 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 A 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地产 A 份额与

  新增场内鹏华地产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地产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地产份额的份额数为

  不定期前 参考,不定期前

  NUM × (NAV 1.000)

  不定期新增,鹏华地产 A 份额 鹏华地产 A 份额 鹏华地产 A 份额

  NUM =

  鹏华地产份额 1.000

  其中,

  不定期前

  NUM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 A 份额的份额数,

  鹏华地产 A 份额

  参考,不定期前

  NAV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鹏华地产 A 份额

  2)鹏华地产 B 份额

  ① 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 B 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 B 份额的份额

  数相等

  不定期后 不定期前

  NUM = NUM

  鹏华地产 B 份额 鹏华地产 B 份额

  其中,

  不定期前

  NUM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 B 份额的份额数,

  鹏华地产 B 份额

  不定期后

  NUM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 B 份额的份额数。

  鹏华地产 B 份额

  ② 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 B 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地产 B 份额与

  新增场内鹏华地产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地产 B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地产份额的份额数为

  不定期前 参考,不定期前

  NUM × (NAV 1.000)

  不定期新增,鹏华地产 B 份额 鹏华地产 B 份额 鹏华地产 B 份额

  NUM =

  鹏华地产份额 1.000

  其中,

  不定期前

  NUM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 B 份额的份额数,

  鹏华地产 B 份额

  参考,不定期前

  NAV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鹏华地产 B 份额

  3)鹏华地产份额

  鹏华地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前后所持有的鹏华地产份额的资产净值不变。场

  外鹏华地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鹏华地产份额,场内鹏华地产份额

  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地产份额。

  鹏华地产份额持有人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地产份额的份额数为

  不定期前 不定期前

  NUM × NAV

  不定期后 鹏华地产份额 鹏华地产份额

  NUM =

  鹏华地产份额 1.000

  其中,

  不定期前

  NUM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份额的份额数,

  鹏华地产份额

  不定期前

  NAV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鹏华地产份额

  不定期后

  NUM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份额的份额数。

  鹏华地产份额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

  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

  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

  定执行。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地产 A

  份额与鹏华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鹏华地产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 1.000

  元,则各持有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产 B 份额 10,000 份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后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份额数 份额数

  份额参考净值 份额参考净值

  鹏华地产份额 1.536 元 10,000 份 1.000 元 15,360 份鹏华地产份额

  10,000 份鹏华地产 A 份额+

  鹏华地产 A 份额 1.028 元 10,000 份 1.000 元

  280 份鹏华地产份额

  10,000 份鹏华地产 B 份额+

  鹏华地产 B 份额 2.044 元 10,000 份 1.000 元

  10,440 份鹏华地产份额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6月1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

  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6月15日),本基金

  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鹏华地产A、

  鹏华地产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

  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6月16日),基金管

  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

  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地产A、

  鹏华地产B将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10:

  30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6月16日鹏华地产A、鹏华地产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6月15日的鹏华

  地产A、鹏华地产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5年6月16日当日

  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鹏华地产A、鹏华地产B将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

  并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10:30复牌。

  2、本基金鹏华地产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

  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

  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地产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地产A份

  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地产份额,因此原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

  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地产份额为跟踪中证800地产指数的基础份额,其

  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

  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鹏华地产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

  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地产B份额

  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4、由于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

  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A、鹏华地产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

  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原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

  算获得的场内鹏华地产份额分拆为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鹏

  华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

  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鹏华地产份额的持

  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7、鹏华地产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1.50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2 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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