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纳指100ETF
基金主代码 159941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275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6月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年6月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61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63,042,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0,541.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63,042,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541.00
合计 263,052,541.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年6月10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开放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于开始申购或赎回的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