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子源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存款纠纷事件,暴露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此,中国银监会6月5日发布20条新规,从制度顶层设计、重点环节防控、客户服务管理、危机处置,以及加强监管等方面,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
针对近期广受社会关注的存款诈骗、“飞单”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操作风险事件,6月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 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首次专门为“柜面业务”立下20条新规,规范加固银行内控,对开户、对账、账户监控、印章凭证管理、代销业务5个关键环节“打补丁”。同时,强化银行的“双线问责”机制。
在银行众多业务体系中,为何此次专门针对“柜面业务”出台规定?“我们对风险案件进行了多次调研,发现不论外部欺诈还是银行内部舞弊,大部分发生在柜面,涉及的操作风险点多复杂,但根本原因是内控措施不到位。”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邓智毅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
他指出,尽管不同风险事件的原因不尽相同,但银行始终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加强内控建设,及时排查漏洞。
“加固”账户——
对账与业务必须分离
对账不规范、岗位间制约弱、柜面人员“一手清”,是诱发“存款诈骗”的主要原因。
业内人士指出,所谓“存款失踪”其实是存款诈骗,即“高息揽存”。从操作手法上看,银行内部员工和外部借款企业相勾结,约定给予客户超高利息,吸引其把钱存入银行,但这部分钱实际上被立即转入某借款企业账户,相当于民间借贷披上了银行存款的外衣。
“正因为不是真正的存款,银行涉案员工会提前和客户约好,让其1年之内或者一定时期内不能查看账户信息。”某国有大银行内部人士介绍说,如果到期企业把钱还上,客户的钱就能被打回个人账户,并获得高额利息;如果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没办法还钱,客户账户就会亏空。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特别强化账户管理,尤其是“对账”环节。“之所以发生存款诈骗,是因为对账出了问题,柜面人员一手清,没有其他岗位人员可以制约他。”邓智毅说。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今后银行必须把“对账”和“业务办理”相分离,职责上要相互制衡。此外,对于短期内资金异动,如大额资金转出,对账人员必要时应上门面对面进行核实。
同时,银行还需加强账户监控,变静态管理为动态实时监测。《通知》要求,银行要制定和完善异常、可疑交易核查制度,发现异常交易或潜在风险点,应由独立于前台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核查,设定动态更新风险监测指标和模型。
治理“飞单”——
理财产品销售要录音录像
除了存款诈骗,金融消费者也饱受“飞单”之害。所谓“飞单”,是指银行员工利用银行的营业场所,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
业内人士介绍说,银行员工之所以做“飞单”,为的是不菲的回扣,客户之所以被“飞单”击中,一方面是贪图超高收益率,另一方面是信任银行招牌,觉得“在银行里卖的肯定没问题。”
“有些销售人员不是银行员工,只是混进了网点大厅,私自卖理财,没有被大堂管理人员发现。”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治本,加强银行营业场所管理、员工行为管理、录音录像管理迫在眉睫。
在营业场所管理方面,按照《通知》要求,银行需严防不法分子冒充工作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从事违法活动。除现金业务外,涉及投资性质的产品如理财产品营销,也需尽快推进录音录像,资料应能完整、清晰可辨别地记录产品介绍、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与反馈等重要环节。
此外,银行还应在网点现金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录像资料回放必须能够清晰辨别银行员工和客户的面部特征,显示其办理业务的全过程;录音资料则应完整、清晰记录业务办理过程中双方交流的过程。
在员工行为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家银行,近期组织开展一次重点岗位员工行为专项大排查,针对突出风险点,制定员工从业禁止性规定、职责操守“底线”,并下发至各个员工。对于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从严追究——
联动查处双线问责
从以往的情况看,“飞单”事件发生后受到处罚的通常只是涉案员工,有的以“临时工”为由将其开除了事。今后,在问责机制方面,《通知》特意强调了“双线”问责,即不仅对风险事件直接责任人问责,也要对管理不尽职、履职不到位的机构负责人和业务条线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认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追究责任的同时,事发机构所在一级分行需承担查处和整改的第一责任,总行业务条线部门、风险事件查处牵头部门要联合组织查处工作,认定责任。同时,风险事件防控工作也将被纳入绩效考评。
《通知》要求各银行总行,对于风险事件暴露出的、可能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及时向全辖的分支机构发布风险警示,通报典型案例。
“总行的相关制度会直接发到二级分行,即一步到基层。”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董建军对记者表示,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银行还会对员工的日常行为、技术系统层层监督,并强化事后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