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等5项已取消审批的后续管理,进一步简化企业办理税收优惠的程序,让税收优惠办理进入“快车道”。
公告取消的5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核审批程序分别是: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企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核;拍卖行拍卖免税货物免征增值税的审批;随军家属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公告同时修订了相关的政策文件,确保把该放的放到位,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赵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