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
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5月26日为基准日,对
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
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 年 5 月 26 日,长盛同瑞份额(代码:160808)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
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长盛同瑞份额的
场内份额、同瑞 A 份额(代码:150064)、同瑞 B 份额(代码:150065)经折
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
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基 折算后基 折算后基
基金份额 折算前份额(单 金份额净 新增份额 折算后份额(单 金份额净 金份额累
名称 位:份) 值(单位: 折算比例 位:份) 值(单位: 计净值(单
元) 元) 位:元)
长盛同瑞
3,860,265.24 2.077 1.077381365 8,019,243.54 1.000 2.159
场外份额
长盛同瑞
5,356,063.00 2.077 1.077381365 24,870,722.00 1.000 2.159
场内份额
5,102,794.00
同瑞 A 份
5,102,794.00 1.025 0.025000000 127,569.00 1.000 1.229
额
(注 1)
7,654,191.00
同瑞 B 份
7,654,191.00 2.779 1.778968943 13,616,568.00 1.000 2.779
额
(注 2)
注 1: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同瑞 A 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的长盛同瑞场内份额。
注 2: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同瑞 B 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的长盛同瑞场内份额。
注:长盛同瑞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长盛同瑞场外份额;长盛同瑞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
产生新增的长盛同瑞场内份额;同瑞 A 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长盛同瑞场内份额;同瑞 B 份额经份
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长盛同瑞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5月28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
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同瑞A份额、同瑞B
份额将于2015年5月28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该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5
月 28 日同瑞 A、同瑞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的同瑞 A、
同瑞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是 1.000 元和 1.015 元,2015 年 5 月 28 日当
日同瑞 A 份额和同瑞 B 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同瑞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
期份额折算后同瑞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
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同瑞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同瑞A份额与
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同瑞份额,因此原同瑞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
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长盛同瑞份额为跟踪中证2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
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同瑞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
遭受损失的风险。
2、本基金同瑞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
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将恢复到初始的1.667倍杠杆水平,相应地,同瑞B份
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3、由于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
额折算后,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
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原同瑞 A 份额、同瑞 B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
获得的场内长盛同瑞份额分拆为同瑞 A 份额、同瑞 B 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长盛同
瑞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
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长盛同瑞份额的持有人,
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7、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或
010-62350088。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