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了市场一周的证监会对创业板进行“窗口指导”的传言终于得到管理层的否认。针对上周末市场传出的创业板遭管理层“窗口指导”,多家基金公司上黑名单的传言,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正式给予否认。邓舸表示,近期有市场传言证监会约谈基金公司的相关传闻不实,证监会并未对基金机构进行相关调查或窗口指导。此外,邓舸还对多伦股份更名等近期市场热点进行了回应。
上周末传出的证监会对创业板进行窗口指导的传闻一直延续至本周还阴魂不散,多家基金公司遭约谈要控制创业板仓位的传闻更是甚嚣尘上,如同一枚定时炸弹般在创业板引爆。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天回应表示,相关传闻不实,证监会没有进行传闻所称的调查或者窗口指导。公募基金管理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和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专业诚实、谨慎勤勉地履行受托职责。证监会依法对公募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管,不干预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正常经营。
邓舸强调,对于传闻所涉公募基金相关问题,证监会将予以关注。如果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合同的,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与此同时,证监会提醒各类投资者,特别是新近入市的投资者,参与股票投资要保持理性、冷静,充分估计股市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量力而行。
不过,创业板受传闻承压本周连续两天出现调整行情,尤其是本周四,创业板股票更是泥沙俱下,强势股联袂跌停。但是,连续遭受传闻困扰,再加上官媒共同“围剿”的创业板本周五却成功逆袭。在主板市场出现回调的同时,创业板逆势翻红,微涨0.12%。安硕信息、东方财富等一些高价股也死灰复燃。
事实上,在主板市场今年以来持续调整的关键时期,创业板成为了市场的最大宠儿。公开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创业板指数从1500点起步,一路拔高,累计涨幅已经超过100%。
□市场监管
多伦股份更名持续发酵
未来重点打击利用热点炒作行为
近日,多伦股份更名匹凸匹引发市场关注并收到上交所监管函。有评论认为此次改名有借市场热点炒作之嫌。邓舸昨天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研究公司更名现象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影响,重点打击利用热点炒作股票的行为,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5月11日,多伦股份发布公告,拟将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名称由“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披露更名公告后,股票出现连续涨停。
上交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要求公司就目前经营状况及更名的实质影响作出进一步风险提示,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作出充分解释。同时,上交所已关注到股价波动情况,要求公司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自查是否存在违规交易,并对其中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调查。上海证监局已就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据了解,目前公司尚未向上交所提出变更证券简称的申请。
通报专项执法进展
朗玛信息等多起案件遭点名
证监会“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自4月24日启动以来,已集中部署两批案件。邓舸昨天透露,除了之前已经披露的“大智慧”、“太阳纸业”等案件,截至目前,已安排进场对“朗玛信息”异常交易案,涉嫌以虚假信息重组“步森股份”案,涉嫌利用东方证券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涉嫌操纵“胶合板1502”期货合约案,“华泰集团”、“现代农装”、“汽牛股份(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涉嫌操纵“华恒生物”、“中科招商”、“国贸酝领”等股价案,涉嫌违规交易“奥美格”案,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宏泰矿业”案等多起案件展开全面调查。
其中,“中海阳”异常交易案、涉嫌利用第一创业证券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违法违规案件调查已取得重要进展。
邓舸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在从快查处已部署案件的同时,还将按照专项行动的整体安排,继续集中部署针对特定领域重大违法违规的专项执法行动,并及时公开通报案件部署、进场调查、查处进展等有关情况。
□热点答疑
券商发布研报应遵守规则
近日,长江证券的一则预测“三季度或调涨证券印花税”的研报成为市场口诛笔伐的焦点,甚至还有多数投资者认定该研究报告是造成当日上证综指出现4%跌幅的原因之一。
针对证监会未来对于市场机构发布的研究报告的监管,邓舸表示,《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办法》(证委发[1997]96号)、《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行为作出规定要求。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详细的业务规则可参见具体法律法规文件。
将落实对港澳金融机构开放措施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或降低外资券商准入门槛,适时扩大外资参股或控股的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经营范围等,对此,邓舸表示,目前,我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与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可以开展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外资股经纪、债券经纪和自营等业务,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可逐步增加业务范围。
此外,CEPA补充协议十作出了包括允许港澳金融机构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一家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澳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等开放措施。目前,证监会正在加快落实上述对港澳金融机构的开放措施。
邓舸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总结证券公司对外开放情况,研究进一步扩大证券公司对外开放的政策。
□政策发布
货基监督管理办法开征意见
证监会昨天就《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规则《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六项。
首先,鼓励货币市场基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创新发展。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支持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或转让、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支付功能等。
其次,完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期限及比例等监管要求,强化投资组合风险控制。
第三,强化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系统性制度安排,利于行业流动性风险的自我管控。
第四,对摊余成本法下的货币市场基金影价偏离度风险实施严格控制,分别针对不同的偏离度情形设定了监管要求。
第五,弱化货币市场基金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强化对基金管理人内部评级管理、压力测试的要求。
最后,根据货币市场基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对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活动与披露提出针对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