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安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关 于 旗 下 基金 所 持 停 牌股 票 恒 宝 股份 估 值 调 整的 公 告
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我公司” ) 旗下 诺安股 票证券投资 基金 、诺安 中 证
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所持有的 恒宝股份 (股票代码:002104)于 2015 年 3 月30
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第
[2008]38 号 )和基金合 同的相关约 定,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 管人、会计 师事务所协 商一致 ,
决定自 2015 年 5 月12 日 起, 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采用 “指数收益法” 进
行估值。
自恒宝股份 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
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
特此 公告。
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 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