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深圳5月5日讯 中小板上市公司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路桥 002628)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今日收到姜玉梅女士、霍伟东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书面辞呈。
根据公告,姜玉梅和霍伟东均是根据所在单位按教育部转发的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申请辞去其在公司相关职务的。
其中,姜玉梅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霍伟东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姜玉梅、霍伟东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姜玉梅女士、霍伟东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据中国经济网上市公司人事库资料显示,姜玉梅女士,1963年生,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6年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同年进入西南财经大学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2003年博士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3年晋升为教授,2005年入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00年担任硕士研究生师,2007年被评为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中心立法调研员,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学会理事,成都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员,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咨询专家,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担任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和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开始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霍伟东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2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四川省灾后重建专家团专家、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成都仲裁委第三届委员会成员。曾任新疆财经学院讲师、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2010-2011年受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挂职自贡市商务局副局长;2010年5月至2013年5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2013年6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执行院长;2013年4月开始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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