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相继出台,这给内蒙古自治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政策红利。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保监局局长智鹏飞接受《农村金融时报》采访时,详细介绍了自治区保险业落实两个《意见》后的发展情况。
《农村金融时报》:面对经济下行、行业发展困难较大的局面,内蒙古自治区保险业取得了哪些成效?
智鹏飞:当前全区保费收入达到 313.97亿元,同比增长14.30%。特别是人身险保费收入169.38亿元,同比增长21.63%,增速全国排名第8位,在西部省市区中排名第1位,是近五年来发展最快的一年。财产险受外部经济发展低迷影响,增长相对缓慢,保费收入144.58亿元,同比增长6.76%,但增速呈现逐年回升态势。
全区保险业2014年全年累计赔付支出110.45亿元,同比增长9.84%,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71.32亿元,同比增长2.15%,占总赔付支出的65%;人身险公司赔付支出39.13亿元,同比增长27.29%,占总赔付支出的35%。
《农村金融时报》:自治区保险业落实两个《意见》有哪些进展?
智鹏飞:2014年8月以来,自治区保险业以落实新国十条为重点,在促进行业发展和服务经济全局上开创了新局面。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林木4.75亿亩、牲畜219.19万头(只),为303万户次农牧户提供了1942亿元风险保障,向205万户次农牧户支付赔款14.9亿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在13个盟市(含满洲里和二连浩特)、94个旗县全面推开,实现保费收入3.67亿元,为1095万人次提供了大病保险保障,向6.3万人次支付赔款4.1亿元,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受益人数达2.28万人。
内蒙古自治区保监局与环保厅、药监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推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和承运人责任险发展,实现保费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10.21%,提供风险保障6099亿元。
区内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自治区高速公路、能源开发和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实现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几年来,共有10家保险公司在11个盟市为59个重大项目投融资419.08亿元。
《农村金融时报》: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保险业稳增长依然面临严峻挑战,自治区保险业将如何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下一步重点工作有哪些?
智鹏飞:今年,内蒙古自治区保险业将坚持改革推动和政策驱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促进行业稳增长。
内蒙古自治区保监局要通过推进全面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同时还要通过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创新发展和政策红利释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着力点,拓展空白点,培育增长点,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双赢”的目标。
在服务“三农”体系建设上,要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11月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区保险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农业保险取得的成绩,大力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
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内蒙古自治区保险业应有新的作为。2014年,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行业要抓住有利时机,因地制宜,主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上,保险行业应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方面的积极作用,减轻政府社会管理压力。一是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力度。二是加大重点领域险种推广。三是加大责任保险宣传引导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企业、居民利用责任保险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保险业还应有效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支持自治区经济发展战略上有新的成效。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力争在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上破冰,推动自治区农险法人机构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