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基金敲定首个项目。
4月20日,丝路基金、三峡集团及巴基斯坦私营电力和基础设施委员会在伊斯兰堡共同签署了《关于联合开发巴基斯坦水电项目的谅解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该项目是丝路基金2014年底注册成立后投资的首个项目。
据丝路基金负责人介绍,丝路基金投资卡洛特水电站,将采取股权加债权的方式。
正略咨询顾问刘剑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股权加债权是为了更好地平衡风险和收益。“一带一路(沿途)各国的主权信用评级不同,风险不尽相同,这一模式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专家:股权+债权更具安全性
丝路基金首个对外投资项目的落地,标志着丝路基金开展实质性投资运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谅解备忘录》,丝路基金将投资入股由三峡集团控股的三峡南亚公司,为巴基斯坦清洁能源开发、包括该公司的首个水电项目——吉拉姆河卡洛特水电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卡洛特水电站是“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实施的能源项目之一。
丝路基金负责人表示,卡洛特水电站计划采用“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运作,于今年底开工建设,2020年投入运营,运营期30年,到期后无偿转让给巴基斯坦政府。三峡集团与丝路基金等投资各方计划通过新开发和并购等方式,在吉拉姆河流域实现3350兆瓦的水电项目开发目标。
对于为何选择三峡集团进行首单项目的合作,丝路基金负责人指出,丝路基金开展对外投资运作,将充分借力中国企业的人才、行业和技术优势以及它们多年积累的海外投资经验,以更好地实现风险管控。《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就在习近平主席访巴前一个月,三峡集团董事长卢纯对巴基斯坦进行了访问,与巴水电开发署签订合作备忘录。据悉,三峡集团自上世纪70年代就已进入巴基斯坦工程承包市场。
投资方式方面,丝路基金负责人称,将采取股权加债权的方式:一是投资三峡南亚公司部分股权,为项目提供资本金支持,在该项目中,丝路基金和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同为三峡南亚公司股东;二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并与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组成银团,向项目提供贷款资金支持。
刘剑锋表示,“股权加债权在企业间投资很常见,如联想控股当年入主神州租车也采用过这个模式。股权用以锁定长期投资的高额回报,也通过获取一定股份,参与公司治理,提高投资收益的确定性,而债权投资有优先清偿权,有助于控制风险。”
宋清辉也认为,采取股权加债权这种投资模式,符合中巴命运共同体内涵,也更具安全性和更容易退出。
将探索可复制推广模式
随着首个项目的落地,丝路基金的投资项目有望接二连三。
昨日(4月21日),国家海洋局发布消息称,该局局长王宏参加了习近平主席对巴基斯坦的国事访问活动,并与巴基斯坦科技部常秘卡姆兰互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共建中巴联合海洋研究中心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根据《议定书》,双方将在巴基斯坦卡拉奇设立中巴联合海洋研究中心,共同申请丝路基金支持。
这也意味着,除了在水电项目上的投资,丝路基金有望对中巴两国的海洋研究项目进行投资。丝路基金负责人也透露,为加快开展实质性对外投资,目前,丝路基金已确定一批重点跟踪项目和若干潜在可“落地”的投资项目。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综合来看,电力是巴基斯坦及南亚国家未来发展规划中优先支持的投资领域,三峡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长江电力,将会直接受益于项目订单。
谈及丝路基金未来的投资方向,宋清辉分析认为,不同于主权基金,丝路基金类似于产业基金,目的是配合“一带一路”战略,而且投资方向均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个人看好中国交建、中国建筑、三峡集团、中国电建这类基建企业(未来的发展),这些公司在业务能力、海外品牌积累、跟随国家战略等多方面都有独特的优势。”刘剑锋表示。
对于丝路基金下一阶段如何开展投资运作,丝路基金负责人表示,丝路基金将继续在“一带一路”发展进程中寻找投资机会,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原则,稳步开展实质性项目投资,强化项目驱动、扎实推进,避免概念驱动和投资冲动。同时,探索互利共赢、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