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300等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5年04月20日 09:4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

  更新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景顺长城基金投资者: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第 2 号)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

  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

  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

  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

  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

  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或者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

  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明证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服

  务质量,确保客户及时获得各项业务办理提示,如果您的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

  变更,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进行更改。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免长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