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场内简称:中欧强债)
基金主代码 16600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11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8,199,993.2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919,995.9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4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基金依据前述第1项每季度进行的收益分配计入封闭期年度收益分配);
3)本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年4月13日
除息日 2015年4月14日(场内)
2015年4月13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年4月16日(场内)
2015年4月15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3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交易价格波动的提示公告
近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6009,场内简称:中欧动力,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上涨,2015年4月3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3.122元,相对于当日2.2737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7.31%。截止2015年4月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3.434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按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本基金。为保证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于2015年1月5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将托管在场外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到场内销售机构,便可在二级市场交易。
2、中欧动力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