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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不死鸟”*ST博元谢幕 或成因违法退市第一股

2015年04月08日 09:57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即被立案调查当日

  【金融·资本】A股“不死鸟”*ST博元谢幕 或成因违法退市第一股

  25年资本游戏股民买单?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劳佳迪 实习生 曾姗姗︱上海报道

  在上交所“退市新规”出台后5个月,身世传奇的博元投资(*ST博元,600656.SH)成了第一个“刀下之鬼”。3月27日,上交所一纸公函寄往博元投资,宣布对其启动退市机制;4天之后,又将公司股票转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这基本断送了博元投资25年来每每浴火重生的传奇。它的前身是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上市的“老八股”之一的“浙江凤凰”,后来曾在面临经营困境和沦陷退市边缘时,前后多次通过更名重组绝处逢生,被称为A股“不死鸟”。

  3月2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此前的2014年6月17日,博元投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

  证监会表示,据2014年10月发布的《退市意见》和沪深交易所配套《股票上市规则》,明确将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或行政处罚,作为适用于采取对公司实施强制退市措施的具体情形。据此,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被移送公安后,上交所将按规定对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相关程序。

  3月31日,上交所对博元投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名称也变为*ST博元。当日,停牌三个多月的*ST博元复牌交易,即告一字跌停,截至4月1日收盘,股价连续两天跌停,报6.78元。

  这一A股“不死鸟”恐将成为首例因重大违法退市的第一股,依靠重组“乌鸡变凤凰”的资本游戏不再是护体神功。

  曾经腾挪有方施展变身术,如今黯淡退出资本舞台,《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25年间,博元投资及其数度变换的上市主体及大股东一度赚得盆盈钵满,最后为“不死鸟”之死买单的,依然是股民。

  “折翼”用了不到一年

  Wind资讯的证券资料显示,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博元投资最初的上市主体,公司成立于1988年10月,主要经营肥皂等日化用品,1990年12月首批进入上交所挂牌交易,当时因其作为全国首家股票异地上市公司的身份而备受瞩目;如今濒临退市的*ST博元,公司名称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处行业显示为批发零售业。

  这让今天“强制退市第一股”的身份显得更加讽刺。2014年5月28日,证监会曾发布数据称,从2001年第一家退市公司ST水仙开始,直到2014年退市的*ST长油,沪深两市累计退市上市公司只有78家。这些退市的上市公司,多因连续三年亏损、净资产为负,且暂停退市期间盈利、资产状况未能改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经查,博元投资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亿元,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博元投资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博元投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过去退市的上市公司都是集中在财务报表的表现上,而这次博元强制退市是因为信披违规等,这种威慑在即将到来的注册制时代必不可少。”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整体来看,上市公司素质还不高,尤其在信息披露上存在很多问题,如果严格执法、严格强制退市,对信息披露违法和企业不规范的行为都能产生约束力。”

  港交所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依照《主板规则》和《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都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强势的停牌和退市手段。

  “对于发行人利用未经公布的资料获得个人利益,不适当运用股价敏感资料,以及虚假公告等情况,港交所都是特别关注的,可以强制下令停牌,实际上,港交所最后强制要求退市的公司一般都是长时间停牌,其中就包括好多例涉嫌违法的行为。”上述人士称。

  记者梳理发现,自2014年11月16日新版《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到今年3月31日博元投资正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时间不到半年。而从去年6月17日博元投资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算起,到今年3月26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共9个月时间,延续25年的上市传奇宣告谢幕。

  控股股东走马灯

  博元投资几乎与上交所同龄,它在后来频频出现的财务困境中练就了一套并不光明的生存法则——为了保壳不断重组更名,而背后则是走马灯般轮换的大股东。

  其控股股东的变更伴随着上市公司名称前后多次变化的脉络: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华药、*ST源药、S*ST源药、ST方源、博元投资、*ST博元。

  第一个粉墨登场的“外姓股东”是浙江康恩贝集团。1990年上市的凤凰化工到1993年年底时,盈利情况列全国上市公司倒数第一,账面利润仅201.3万元。1994年,康恩贝看中的正是凤凰的“壳资源”,慷慨地将子公司注入凤凰,目的是拉高凤凰的净资产收益率,利用上市公司来筹集资金。

  然而,好景不长。1996年,凤凰化工巨亏5687万元,比康恩贝入股后1994年和1995年两年盈利总和还要多。而打算利用凤凰化工进行配股筹资的如意算盘,也在1996年初证监会公布配股筹资需要满足连续三年盈利的监管新政之后彻底宣告流产,康恩贝眼见无利可图,于1997年末悉数转让持有的凤凰化工股权而退出。

  第二任控股股东是华源集团。华源集团看中了凤凰化工的医药背景。由此,凤凰化工正式成为过去式,这只“病鸟”更名华源制药。

  一位长期关注“老八股”的资深证券律师分析认为,华源集团本身是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当初收购凤凰化工资产的目的并不是看中它既有的资产价值,而是想要通过不断搜罗垃圾资产来打造医药产业龙头的形象,最终是为了获取政府各种优惠政策铺路。

  2007年,业绩糟糕的华源制药再次易手他人,而接手的第三任大股东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方达集团将这个代码600656的上市公司更名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达资源”,由于借壳上市,上市公司名称为ST方源,拟布局环保循环经济产业。2008年6月26日的《东莞日报》报道,当时的方达资源总裁许志榕还透露,今后将不断加大企业透明度,“让600656成为一个值得股东信赖和投资者认可的公司。”

  可惜公司经营不善,2009年和2010年方达资源两次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09年公司巨亏4.7亿元。由于上市公司壳资源的魅力,股民们对其重组预期十分强烈,ST方源的股价从2009年1月的4元/股涨至2010年4月的8元/股。2010年5月,“ST方源”的公司迎来了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2011年9月13日,ST方源发布公告,股票简称也由“ST方源”变更为“ST博元”,公司名称于9月16日起由“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创业投资、商业批发零售”。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亏损465万元。

  中小投资者维权难

  尽管利润越亏越巨,这只“不死鸟”近几年仍在不断寻找重组对象,最近一次是在今年3月,还发布了拟与广西资富投资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从过去25年的经营范围来看,它不仅做过贸易、投资,研究过药品,玩过环保咨询,一度甚至没有主营业务,却一直以重组概念吸引着追梦的股民。

  启动退市机制后,博元投资股价动荡成了深不见底的黑洞。在停牌三个多月以后,博元投资3月31日复牌并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由于卖盘资金较大,有4亿元以上的资金封在跌停板上。4月1日,该股再次封死跌停。

  手握博元股票的股民显然接到最后一棒。“A股市场有爆炒ST股的习惯,此前博元又在准备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不少投资者误认为若重组成功,公司还会恢复上市。”董登新教授对记者坦言:“现在消息满天飞,很多投资者愿意发挥想象力。”

  “无论是违法欺诈上市,还是严重违法信息披露等,中小投资者既不知情,也不能制止。”有投资者在股吧论坛等发帖表示,上市公司违法的问题暴露了,首先是股价腰斩,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最后再让违法上市公司退市,中小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承担了上市公司违法和经营不善的一切后果。

  上市公司一旦退市,中小股东伤不起。对此,有投资者表示,要准备起诉。

  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律师吴立骏表示,依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规定,只要在2014年6月18日(即被立案调查当日)持有博元投资股票的股民,不论卖出日期具体为何,都可以参加集体索赔,按照以往经验,在关键时点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均可提起诉讼。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维权律师宋一欣则为《中国经济周刊》解释:“目前博元投资的投资者还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等到刑事判决与证监会行政处罚出来后,法院才会受理此类案件。”

  但实际情况却是知易行难。“中小投资者维权如果没有机构牵头,很难操作这件事,索赔最终可能只是媒体造造声势,股民喊喊叫叫,难以落到实处。”董登新直言,主要是因为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集体诉讼制度。据悉,集体诉讼是指一旦有当事方提起诉讼,获得法律许可的赔偿,其他受害人也可以享受同等的赔偿的诉讼制度。

  事实上,根据证监会发言人邓舸介绍,目前沪深两市共有31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阶段,上述公司中如有被认定为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将按照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启动退市机制。而这31家公司的股东们也很可能面临跟博元投资的股民类似的困境。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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