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
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构成
1.单位缴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职业年金本人个人账户;2.个人缴费: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直接计入本人个人账户;3.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4.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年金缴费基数
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改革性的补贴、奖励性的补贴暂时不纳入缴费基数
职业年金领取
1.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