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在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一名纳税人在自助打印发票。 新华社记者 马 宁摄
买发票、认证发票要到办税服务厅排长队;不时收到卖假发票的广告短信不堪其扰……4月1日起,这些恼人的状况可能会随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在全国的分布推行而得到有效解决。而这也正是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出台的3项举措之一。此外,推行纳税服务规范2.1版和再次取消14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也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提供了可能。
新系统让假发票无所遁形
增值税发票由于可以抵扣税款,成为具有金钱符号的“香饽饽”。受技术条件限制,以前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未能将增值税普通发票纳入,也不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全部信息进行采集和管理,不法分子利用管理漏洞通过买卖真发票、填写假内容骗取抵扣税款。
为解决这个难题,税务总局于2014年6月开始开发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将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内的所有增值税发票纳入管理范围,同时实现购销单位、货物品名等发票全要素信息自动实时采集、监控,形成所有发票的电子底账库,依托电子底账自动比对每一张申报抵扣的发票,增值税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一览无余。
“为确保增值税发票本身的真实性,所有增值税纳税人都要利用自己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在系统注册,每一张增值税发票都只能从这个系统开出,系统里查不到的就是假发票。”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2014年11月起,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在上海、天津、山东、湖南4省市试运行,成效明显。2015年1月起在全国新增增值税纳税人中全面推行,截至2月底全国已推行了60.5万户。4月1日起,全国存量增值税纳税人也纳入系统,同时取消纳税人上门或网上抄报税,条件成熟后全面取消扫描认证,这将为纳税人带来全新的纳税体验。
“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是税务部门以‘互联网+’的思路进行管理创新,适应了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也是税收领域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
版本升级让纳税服务更规范
纳税服务工作不规范,是以前纳税人意见最集中的问题。从全国层面来看,纳税人在不同地区办理同一项涉税业务,需要的时间、可以选择的方式、能够享受的服务却不尽相同。
为解决这一问题,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县级税务机关试行,统一办税业务流程标准。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的纳税服务规范2.0版,进一步规范了省、市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服务规范2.1版的推出,是税务总局按季度更新的方式,对纳税服务规范进行更新调整,内容涉及75个服务事项。
“从纳税服务规范1.0版,到2.0版,再到2.1版,将纳税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覆盖省、市、县各级税务机关,同时充分考虑到税收政策措施的调整完善,每一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完善,从而将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打造成为全方位、全过程的持续改进工程。”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说。
取消行政审批激发市场活力
税务总局近日宣布,再次取消14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要求取消了13项审批事项,同时主动取消了“车辆购置税完税车辆不予登记的退税审核”事项。
据介绍,2014年2月,税务总局公布全部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锁定了审批项目的“底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随后,税务总局推行“两减两加”,坚持放管结合,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推出一系列“含金量”高的简政放权措施。在减审批项目方面,共计已取消50%以上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主动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极大方便了纳税人享受优惠。
在加强后续管理方面,对所有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均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把后续管理融入发票管理和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推行后续监管精细化和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实施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针对性管理和服务措施。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分期分批提出拟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主动公开审批信息,强化审批监督问责,逐步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行网上审批,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说。(经济日报记者 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