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负担,税务总局于近日先后两批取消20项入户执法项目。
这20项入户执法项目包括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大额普通发票代开调查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失调查巡查等,以及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事项的核实、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股权审核等。
税务总局介绍,取消进户执法绝不等于放弃管理,而是在进户检查上做“减法”,在管理服务上做“加法”。对于被取消的项目,税务总局已经确定了加强案头审核评估、及时运用第三方信息与纳税申报信息比对、充分利用税收软件分析等后续管理服务措施,做到放而有度、管而不乱。
进户执法项目为何要分批而不一次性取消呢?税务总局表示,任何一项进户执法项目的确定,都有当初特定的历史背景,都经过了审慎研究,对防止逃税骗税行为发挥了较好作用。至于哪些该取消、何时取消,同样要开展调研评估,该及时取消的慢不得、等不得,要让纳税人尽早享受便利,对于仍在发挥作用、取消条件还不成熟的,也快不得、急不得。
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李万甫介绍,取消不必要的进户执法项目,是坚持从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出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对纳税人不必要的干扰,可以让纳税人感受到税务部门实实在在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