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资管公司预备发行的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销售前被银监会叫停,理由是保险资管公司不具备业务资质
“这块大蛋糕,要跟保险业擦身而过了。”
这块大蛋糕,指的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保险业,更确切地说,是保险资管行业。
今年1月份,银监会批复了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格,标志着信贷资产证券备案制项目的实质性启动。有研究机构分析,2015年是资产证券化加速推广元年,预计2015年仅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就有望破万亿元。
不过,这并没有让看到这一业务潜力并对业务野心勃勃的那些保险资管公司“兴奋”,相反,他们可能因并未如预期中顺利发行出产品而“郁闷”。
被封杀的保险资管
2012年下半年保监会陆续出台了多项投资新政,2013年、2014年险资运用不断创新,2015年想再继续大步前进的时候,有一些“不适”就体现出来了,其中就包括监管政策壁垒。
去年年底,银监会出台《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提到“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今年1月份,银监会批复了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格,标志着信贷资产证券备案制项目的实质性启动。
备案制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由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新兴业务品种,是将银行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进行现金流重组和信用增级后,在公开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信贷资产证券有助于优化银行的存贷结构,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同时丰富信贷风险转移途径,有效降低信贷风险,改善融资结构,减少经济资本占用,提高资产回报率。
有研究机构分析,2015年会是资产证券化加速推广元年,预计2015年仅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就有望破万亿元。而截至2014年年底,根据数据,银监会监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存量规模仅仅2500亿元(2013年年底为250亿元).
与此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欣欣向荣之景不同,部分保险资管公司的世界可谓“一片黑”。
《证券日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某保险资管公司预备发行的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销售前夕被银监会叫停,上市“只差临门一脚”,银监会叫停的理由是保险资管公司不具备发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质。
这意味着,对于银行旗下信贷资产的证券化,保险资管公司只能作为投资人手握数万亿元级别的资金去购买相关产品,而不能作为发行人去发行相关产品。
“资产证券化业务(ABS)的主要资产来自银行,而现在ABS最主要的业务蛋糕面前,保险资管公司参与不了了,不但之前的努力付诸东流,之后的投资也会存在一定问题。”一家保险资管公司负责人调侃,“这块大蛋糕,要跟保险业擦身而过了。”
他称,事实上,如果是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产品,保险公司比较敢买,因为不但有评级,而且在审批制下发行要求更为严格,项目质量高。而如果不是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产品,保险的投资也要更谨慎。
目前,银行资产证券化主要是银行自己在主导,走信托的通道。某保险资管公司固定收益部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称,保险资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吸引力在于管理费收入,难度相对债权投资计划偏高,但容易被复制,关键是对应的基础资产。
而相较国内保险资管公司已经二十余家的总量,正在积极探索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创新业务的保险资管公司并不算多,据本报记者初步了解,仅有人保资产、新华资产、民生通惠资产、光大永明资产和中再资产。上述保险资管公司固收部门人士称,该公司也看到相关业务未来规模潜力巨大,在准备开展相关业务,不过尚未找到合适的资产和做这方面业务的专业人才。
监管的赛跑
对保险资管不能开展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本报记者还就此事联系了多位人士。
一家信托公司投行部负责人坦言,银行业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封杀”保险资管是自然的事情,“自己家里的好事儿当然不会交给外人。”
也有保险资管公司人士认为,保险资管公司准备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未能“得逞”,与保监会此前暂停审批项目资产支持计划8个月之久不无关系。此前,本报也曾报道过相关消息,保监会2013年年底暂停审批的原因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施与操作细则尚不明确,去年7月份,保监会向业内下发《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试点业务监管口径》,被认为对相关业务重启审批。
不过,保监会仍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实行审批制,而银监会和证监会实行的是备案制,保险资管公司要报批产品就相对困难;“保险资管在跟信托、基金子公司、券商等其他金融机构竞争的时候,没有竞争力。”业内人士认为,保监会始终采取审批制的主要考量在于,控制风险。
保监会资金运用处相关负责人曾在2014年9月份举行的精算年会上透露,截至2014年6月底,保险资管公司发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规模582亿元,“数字比较小,但却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一行三会都看到了这里的机会。”
该负责人在会上称,业内深切体会到,泛资管时代,同样是监管的竞争,是规则的竞争,如果监管规则制定得不先进,很容易就被其他行业超越。“现在大家都能感受到,整个金融体系是比谁放得快,看谁的行政审批减少得迅速,在这样的背景下,资金运用改革自然是向着市场化的方向推进。”
对于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基金子公司、券商都可以做资产证券化,同时采用了负面清单管理,即,凡是法规没有禁止的,都可以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保监会的规定为,凡是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可靠现金流的项目,都可以作为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基础资产。
而对于保险资管公司不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窘境,业界猜测,保监会应该在和银监会积极沟通,从而推动保险资管在这一创新业务上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