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经 2014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42 号文予以注册,并已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开始募集,
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15 年 3 月 24 日。经统计,截止 2015 年 3 月 20 日,本基金
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其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交银施罗德国
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
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 2015 年 3 月 20 日止,即本基金
2015 年 3 月 20 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 2015 年 3 月 21 日
(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
登在 2015 年 3 月 4 日《中国证券报》、2015 年 3 月 5 日《上海证券报》和 2015
年 3 月 6 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
同摘要等。
2 、 投 资 人 可 以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免
长途话费),(021)61055000 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
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