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在两会期间备受瞩目,也是几乎每位证监系统代表委员都会被记者问到的话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两年多来,注册制改革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由此可见,距离注册制到来或许真的不远了。
IPO注册制几时能够推出?
3月5日,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这是中央文件中第一次对注册制使用了“实施”一词。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两会期间表示,注册制落地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要修订《证券法》,因为改革要于法有据。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准备,已形成改革初步方案,并正着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真正实施还有待《证券法》修订完成之后。我们很高兴地看到,《证券法》的修订在积极推进当中,期盼这项工作能够尽早完成。
那《证券法》的修订进展如何?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透露,《证券法》修改已列入今年人大的立法计划,按正常进度,《证券法》修订案有望4月底上会初审。初审之后修订案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完毕之后,最快8月二审,10月完成三审。
“如果顺利的话,我认为最快应该是10月份就可以完成三审通过。”吴晓灵表示,若在这个过程当中,注册制改革有需要,在立法方面也可以做一些“特殊的安排”。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创新部巡视员欧阳昌琼谈到了注册制和《证券法》的时间路径。他提出,通过修法来保障和推动注册制改革,在实现路径上可有两个选择。一是待证券法全面修改后实施;二是先行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修正案的形式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第二种方式比第一种方式要快。因议题集中单一,便于形成共识,审议通过快。
注册制对监管提出哪些要求?
注册制改革不仅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肖钢表示,推进注册制改革,实际上是要构建一个宽进严管、放管结合的体制,所以和监管转型、转变职能结合得非常紧密。
“如果注册制改革能够顺利推进,我认为证监会监管转型就会取得很好成效。所以,推进注册制改革是非常有意义的”,他说。
此前,肖钢在2015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也指出,推进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在于理顺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注册制的巧妙之处就在于既能较好地解决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问题,又可以规范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避免监管部门的过度干预,不再对发行人“背书”,也不过多关注企业以往业绩、未来发展前景,这些都交由投资者判断和选择,股票发行数量与价格由市场各方博弈,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监管部门集中精力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肖钢介绍,据初步方案,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总的目标是,建立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要坚持市场导向,放管结合。尊重市场规律,最大限度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明确和稳定市场预期,强化市场内在约束,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新股发行制度安排。同时,加快监管转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坚持法治导向,依法治市。
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在注册制下必须加大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的企业和个人的打击查处力度,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追究。
注册制会否带来市场扩容?
不少投资者和市场人士都很关心,实行注册制会否面临一些风险和问题,比如带来市场大扩容等。
对此,肖钢承认,推进注册制改革可能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影响投资者对股市扩容的心理预期,一些企业可能出现高价发行,一些公司质量不高和欺诈发行的风险加大等。因此,我们要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此外,注册制是一项综合性改革,是一个责任分摊、责任到位的体制。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也要承担责任。将来对违规中介机构的处罚会更加严厉。投资者也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信息充分披露了,如果还盲目跟风,不看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基本面就盲目入市,就要自己承担责任。
肖钢进一步详细解释道,“说到底是让市场选择企业。监管部门代替不了市场、代替不了投资者。拟上市公司未来有没有前景,到底是好公司还是坏公司,监管部门不能背书,也没能力背书。那怎么办?由市场选择。投资者要分析,公司前景怎么样,公司治理怎么样,都要让投资者作出判断。把信息充分披露出来,让市场选择,这样就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市场约束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齐鲁证券董事长李玮表示赞同,他认为,注册制实施后,即使注册成功,如果投资者认为企业没有前途,也可能发行不成功,所以实施注册制不意味着什么企业都能上市。
桂敏杰则强调,市场不必过度担心市场扩容,也不要过度解读今年将有多少家企业进行IPO。去年以来新增上市企业125家,融资规模699亿元,平均每家企业融资额为五亿多元。今年IPO将以市场为导向,适当增加供给。
证券交易所的新角色?
注册制改革后的发行审核职能归属,是另一个关注焦点。桂敏杰在两会期间透露,审核权限下放到交易所是方案之一,目前来看是主流方案。
“注册制不等于不审。审核工作突出信息披露的作用,要求企业说清楚自己,由投资者判断企业的优劣。注册制下仍然存在一定的发行上市条件,但会大大压缩,大量提出发行上市申请企业的情况是靠信息披露公之于众的”,他解释道。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如果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信息披露的质量一定要审出来。注册制将重点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等多项难点。
她具体解释说,“一致性”,是要求发行人披露的各项信息之间,应当保持逻辑一致,不能够前后矛盾,而且要有充分的客观支撑。“可理解性”是让普通投资者能够看懂,这也对交易所的审核能力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需要审核人员熟悉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特点和规律,积累大量行业历史数据。特别是一些新兴产业、新模式企业可比公司不多,又缺乏具有广泛认可度的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审核就更难了。
假如注册审核工作真的放在交易所,那么沪深两个交易所会否出现恶性竞争呢?对此,桂敏杰明确指出,当前的主要矛盾不是交易所之间争夺资源、恶性竞争的问题,而是如何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问题。(李苑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