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
根据银监会的最新要求,银行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要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上述三项要求统称为“三个不低于”。而此前,中国银监会一直要求银行的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做到两个“不低于”,即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
对于此次修改,华夏银行研究员杨驰向南方日报记者分析表示,“三个不低于”和以往的“两个不低于”相比,更加灵活和符合实际了。“此次的《意见》不再硬性要求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增量,只要求‘有效提高贷款增量’,这更符合当前的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杨驰认为,小微企业贷款连续几年高速增长,再继续要求贷款增量不断提高会有些勉为其难。此外,贷款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两个指标要求相对比较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