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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鑫保险骗局”警示:高端理财陷阱多

2015年03月02日 07:47    来源: 金融投资报    

  震惊全国的“泛鑫保险骗局”案11日在上海一审宣判,有“美女老总”之称的被告人陈怡以集资诈骗罪被判死缓。

  从2011年开始执掌泛鑫,到2013年7月“携巨款带恋人”一同逃亡海外被捕,到2014年7月份公开庭审,再到如今判决落地,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的“泛鑫骗局”具体细节一一呈现在公众面前。值得注意的是,类似泛鑫以“高收益”为幌子的理财骗局还有不少,投资者应该以此为戒,避免落入所谓的“高端理财”陷阱。

  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2月1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原上海泛鑫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江杰集资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泛鑫保险高级顾问江杰被判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宣判后,被告人陈怡、江杰未当庭提起上诉。

  据悉,这位1979年出生的“美女老总”伙同有着20多年保险从业经验的江杰,用“虚假保险理财产品”先后共诱骗13亿余元资金,并通过保险公司手续费返还的方式套取资金10亿余元。截至案发,共造成3000多人实际损失8亿余元。

  2013年7月28日,陈怡、江杰将近五千万港币转至香港后,携带83万余欧元等巨额现金和首饰、奢侈品等财物潜逃境外。同年8月19日,陈怡、江杰在斐济群岛共和国被抓获。

  根据庭审,“泛鑫骗局”的具体细节也浮出水面。本案主审法官吴循敏表示,泛鑫“长险短做”的经营模式不能创造任何利润,且陈怡将套现部分中的1.2亿用于个人挥霍。同时,自2010年2月至案发,泛鑫公司等公司经营的唯一业务就是销售虚假理财产品。陈怡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欺骗的行为及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诈骗等特点,系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故其行为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

  泛鑫案风波引发大整顿

  “东窗事发”前,泛鑫曾是上海保险中介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公司。虽然2010年起才开始主营个人寿险代理业务,但2011年公司营业收入就位居上海保险中介市场榜首,在全国保险中介市场排名进入前十,2012年泛鑫代理新单保费同比增长更是超过200%。

  但其实泛鑫的“奇迹”背后却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连环骗局。陈怡与他人合谋,将20年期寿险产品虚构成年收益10%左右的1至3年期保险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并从合作的保险公司手上以返还佣金的方式套现。

  卷入“泛鑫”这一漩涡的险企共有6家,分别是阳光人寿、昆仑健康保险、海康人寿、泰康人寿、幸福人寿、光大永明等。据记者了解,案发后,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客户损失由保险公司先行完成垫付。

  当然,这几家险企也因为“泛鑫案”而遭到重创,保费收入大打折扣。如幸福人寿的财务报告显示,已于2013年年底计提1.84亿元作为泛鑫案的保险兑付款项,并冲减当年保费收入。海康人寿也同样表示,预计泛鑫案应收款项为1.6亿元。

  警惕高端理财陷阱

  其实,“泛鑫骗局”并不是个案,以高收益率诱使投资者购买所谓“高端理财”产品,之后卷款潜逃的案例近年来屡见不鲜。现在金融市场上各类鱼龙混杂的理财机构层出不穷,投资者不仅要看收益,更要看风险。

  泛鑫的一名投资者许女士就告诉记者,她当时购买了一份泛鑫50万元的所谓高端理财产品,承诺一年到期,收益率为10%,但直到泛鑫案爆出后,她才知道自己上了当。

  同样,去年在上海还发生了一起高端理财诈骗案。第三方投资公司帕拉迪以销售高收益理财产品的名义,从投资者手上骗取了数千万的理财资金后,老板随即卷款潜逃,只留下空荡荡的办公室。

  不少受骗客户告诉记者,自己是在新华保险营销员的误导下购买了帕拉迪的理财产品。然而新华保险表示,向这些投资者销售帕拉迪理财产品的所谓新华人寿营销员,其实早已从公司离职,只不过是以新华人寿的名义还在外“招摇撞骗”而已。并且这些客户都是和帕拉迪直接签署投资合同,与新华保险并无任何的合同、借贷关系。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吴泞江表示,从“泛鑫骗局”等案例中要提醒投资者的是,目前投资产品种类很多,购买的渠道也很多,但对于投资者来说,最重要的是要认清收益越高风险就越大的道理,不要盲目地追求高收益率。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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