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与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目前最迫切需要做的工作即是建立保险业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以及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其中包括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但仍存在销售误导、惜赔拖赔、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骗保骗赔等不诚信现象,保险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
对此,保险业将着手建立涵盖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乃至保险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并依托这些记录,对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同时,还要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一方面是保险业自身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保险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红黑名单中的“红名单”就是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所谓“黑名单”,就是把失信行为“晒一晒”,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保险业信用制度体系、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保险业统一开放的信用信息系统和覆盖全行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保险信用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