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曲哲涵)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规划提出,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行业机构和组织的目标责任考核、政绩或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不力、失信现象多发单位按规定实施行政问责;聚焦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保险销售、保险经纪等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保险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办法;建立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主动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布局,通过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联合应用,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
根据规划,到2020年,保险业信用制度体系、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保险业统一开放的信用信息系统和覆盖全行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保险信用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