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6日讯 日前,保监会发布关于周清任职资格的批复。批复称,经审核,核准周清担任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批复全文如下:
关于周清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123号
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周清任职资格的请示(恒邦保险〔2015〕7号)收悉。经审核,周清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5年2月3日
(责任编辑: 蒋柠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