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一方面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这意味着涉及上亿车主切身利益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有关权威人士表示,此项改革将让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多的费率优惠。
据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介绍,本次《意见》出台后,预计春节后印发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方案。据了解,试点范围为6个省区市,包括黑龙江、山东、重庆、广西、陕西以及青岛。
据保监会介绍,此次改革将坚持市场化方向,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条款方面,将建立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的条款管理制度。至于如何建立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保监会表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按照大数法则要求,建立财产保险行业商业车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测算、调整机制,动态发布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为财产保险公司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提供参考。保险公司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基准附加保费,合理确定自主费率调整系数及其调整标准。最终的目的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形成高度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
扩大保险公司自主权,并不意味着保监部门一放了之,相反将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管。
“让费率改革与风险更加匹配,让低风险车主享受更多的费率优惠,同时拓宽车险保障的范围,切实解决一些条款中不完善的地方,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使车主享受更多优惠。”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商业车险的改革,实际上是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车主,以激发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
据了解,目前国内市场上各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统一条款,分为A、B、C三款,分别以人保、平安和太保三家公司为代表,这三种条款除了在细微的责任上和文字表述上略有不同外,其实保障范围、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节系数基本一致,对消费者影响不大。
当前的车险收费标准与风险程度不匹配,仅与座位数、车龄、新车购置价因素相关,相同售价车辆的保费相同。比如,价格相仿的宝马一系和一汽大众迈腾,保费基本是一致的。但是,由于零整比(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系数越高表示零配件越贵)不同,一旦出险,宝马的维修成本显然更高,对保险公司和车主都有失公平。此外,在现行车险条款下,频繁出险的车辆与长期不出险车辆间的保险费率差异不大,低风险车主承担的费率仍偏高。
有关数据显示,商业车险承保保费规模已从2009年的1500亿元发展到现在的4000多亿元,但车险业务存在保费定价同质化问题。大公司分摊费用的能力强,资源、数据丰富,技术实力强;小公司在资金、人力等方面匮乏,经营比较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