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实施一年多,环保部发布年度重点地区空气质量数据具有积极意义。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与2013年相比,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其中,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8个城市排在前10位,区域内PM2.5年均浓度平均超标1.6倍以上。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京津冀的大气污染问题还要从区域整体考虑,依法治理很重要。
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从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来看,2014年74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总体好转,但个别问题仍然突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在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上,与2013年相比,74个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由8.6%下降为5.6%,下降3个百分点。
74个重点城市的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 (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浓度均有所下降。2014年三大区域的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93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和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不过,目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大气污染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三大重点区域仍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区域、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重污染天气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其中,传统的煤烟型污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部分城市不仅PM2.5和PM10超标,O3(臭氧)污染也日益凸显。2014年珠三角地区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取代2013年的PM2.5。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O3为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尾气,还与气象条件有关。O3污染物增多,也表示了移动源种类的增加。
京津冀8城挤进污染前十
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中,除了海口、拉萨、舟山、深圳、珠海、福州、惠州和昆明8个城市的PM2.5、PM10、NO2、CO和O3等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达标外,其他66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
其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保定、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衡水、济南、廊坊、郑州和天津。与2013年的状况相比,天津取代西安,成功“挤进”污染最重城市的前十位,也让京津冀区域在污染最重城市的前10个席位中,独占8席。2013年,京津冀有7个城市排在前10位。
上述环保部负责人介绍,2014年,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156天,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少85天,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42.8%。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
此外,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8个城市排在前10位,区域内PM2.5年均浓度平均超标1.6倍以上。
对此,马军表示,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的核心问题依然是排放量非常大,导致污染程度不能有效降低。
同时,受制于地理环境和天气状况的影响,京津冀以及相邻的山东、河南的部分城市一起构成了一个城市群,在大气污染上彼此之间交叉影响,单个城市的努力还不足以解决整个区域的大气污染问题。
有业内专家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法规执行不到位,也是污染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原因之一。比如《大气十条》中提到了调整产业结构、治理汽车尾气的问题,现实执行情况和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还是要回到法治轨道上来,依法治理超标企业。”马军说。
实际上,解决京津冀的大气污染问题,一方面需要从整个区域的角度去综合考虑。同时,企业排放的相关信息仍有待进一步公开,且要保证数据真实性,这样才能找到大气污染防治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