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备受关注的资产证券化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邹澜30日表示,央行下一步将坚持创新和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原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协调,强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各环节的监管,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邹澜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第三届年会上说,资产证券化可以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因此央行一直以来对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发展非常重视。对于资产证券化,不同的主体、角色,关心的角度不一样。市场监管部门更多关注机制方面的问题,行政部门关心系统性风险。“风险最终由投资人来承担,因此我们在宏观的制度设计上强调了投资人适当性的原则。”邹澜说。
谈到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邹澜认为,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是非常重要的两个市场约束机制。他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信用评级只是一个辅助手段,投资者要减少外部评级的依赖,通过对信息的全面分析识别风险。“只有形成‘谁的财富谁管理,谁做的投资谁承担风险’的意识,才能真正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按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的统计,2014年全年,我国共发行65单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金额2770亿元。与2013年发行6单共157亿元、2012年发行5单共192.62亿元的规模相比,数量和金额明显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