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别人的占为己有,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近日,被警方抓获时,砸车窗玻璃盗窃他人车内价值280万元玉石的陈某说。
事情还要从2014年7月3日说起,当天早上,家住乌市广兴西街明珠小区的刘某报警说,他停放在小区内的越野车车窗被砸,车内700余件玉石挂件及把件被盗,涉案价值280万元。
民警勘查现场发现,嫌犯是将右侧车窗玻璃撬(砸)后行窃的,民警调取了事发小区的监控。监控显示,7月2日凌晨2时左右,一辆白色新B牌照的车辆出现在案发区域,白色车辆出现不久便离开现场。凌晨2时10分左右,一名男子步行出现在案发车辆周围,并来回搬运了5次玉石。“我们调查发现,白色车辆案发前一年半就注销了。”乌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刑侦大队稻香路责任区刑警中队办案民警说,因车辆信息注销,案件调查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
2014年12月27日,作案的白色车辆信息在七道湾附近一个卡口出现。在七道湾一个社区停车时,车主将车号、车主信息进行了登记。发现了嫌犯的活动轨迹,民警经过两天两夜的蹲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民警说,开始审讯时,陈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他们在嫌犯家中搜出部分被盗玉石后,陈某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目前,陈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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