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下午2点半,北京市西城区繁华的金融大街一侧,金融街15号,一栋黑色的建筑在鲜亮的金融机构大楼之间并不显眼,这里正是中国银监会的所在地。
此时银监会大楼302会议室内,聚集了会机关里所有的干部员工,他们正等待着一项有关监管组织架构重大改革的情况发布。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银监会系统36个派出机构的大部分监管人员也在密切关注着这次监管架构的重大“变身”。
这是银监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组织架构的首次重大调整,事关每个人的岗位,更将对我国165万亿的银行业资产产生重要影响。“这应该是我们会里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了。”银监会办公厅一位处长说:“这次改革不是局部、一星半点的变化,而是大刀阔斧的改革。如今银行业发展突飞猛进,银行业监管也需要进行‘全流程再造’,因势因时而变。”
增加监管,也为创新预留广阔市场空间
2003年,银监会成立之初,银行业资产不过数万亿元,12年过去,银行业总资产已经达到165.53万亿元人民币,银行业网点增长到20多万个,分支机构延伸到45个国家……
相比于快速增长的银行业资产,监管力量已略显不足。因此此次改革将资源向监管倾斜,银监会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将机构和人员向前台监管部门倾斜,调整后内设22个部门中,监管部门由11个增加到17个,占部门总数的77.3%;监管部门处室由85个增至109个,占比为77.9%。
银行是金融机构的主体,信贷是企业主要融资方式,但是随着直接融资发展,信托、理财、租赁等“影子银行”规模日益膨胀,信贷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正在逐渐下降。以信托业为例,截至2014年11月末,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已近13万亿,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行业。
此次改革将信托监管职责从非银部拆出,单独设立了信托监管管理部,加大对信托行业监管。
如今银行的创新活力极大释放,各种创新业务模式层出不穷。“以前一家银行所有业务都归一个部门管,一个部门说了算,但是现在银行业务发展这么快,一个部门哪能了解、熟悉银行所有的业务呢?”一位银行业人士说。
改革势在必行。此次专设审慎规则部,统一制定银行业经营的各种规则,既消除了不同机构监管标准不同带来的不公平,也针对银行繁杂的业务设立更为专业化的对应部门,如公司治理、创新业务、信贷业务等,让监管更加专业化,也会改变过去一个部门“一言堂”“一手清”的局面。
P2P、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这些市场上活跃的金融形态满足了百姓和企业所需,但也给风险监管带来新的课题。是遏制?还是呵护成长?
改革给出了答案。此次改革将P2P、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纳入普惠金融领域,设立普惠金融工作部,未来将强化银行业在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服务,也会为P2P、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制定全国统一的行业规则等。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也为创新预留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权力下放,建立行政许可负面清单和问责清单
1月18日,微众银行试营业,迎来市场关注。细心的人可能发现,在微众银行的开业信息发布中,已经不用银监会批复,而改由银行所在地的深圳银监局批复。行政权力已经实实在在下放到地方银行业监管部门。
这是监管权力下放的一次尝试和演练。此次改革的重点正是清减下放行政权力,还权于市场,让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未来,银监会仅仅负责监管全国性银行业机构,对地方性法人机构的新设筹建、市场退出、重组改制和破产重整进行审批,而地方性机构的市场准入权力已经移交给银监局。“权力下放的层级越低,才能更贴近机构,贴近市场。”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不单在机构准入方面,在金融产品审批方面,银监会简政放权,只管业务范围,不管具体产品,将金融产品的发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还市场以生机和活力。数据统计,2014年银监会主动公示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将原有的12项审批事项取消3项,保留9项,清减比率达到25%。
“以前银行业一有创新,监管部门可能担心风险,马上会出台针对性规章制度加以限制,以求规避风险。而现在会给创新预留足够空间,让它在市场中充分历练,监管部门则密切跟踪发展情况,充分评估影响后,形成成熟的规章制度,既广泛推广试点、保护创新又保证行业稳健发展。”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权力也意味着责任,要有制度保障权力依法、有效运行,将权力装到笼子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约束清单”这些新鲜的字眼,让监管机构的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银监会建立总会将对派出机构设立后评价机制,建立行政许可负面清单和问责清单,一旦发生派出机构未尽到属地主体监管责任的,总会视情况约束或上收监管权力,进行严格问责。
此次改革紧跟国际监管潮流,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让权力相互制衡。比如将原有集中于单一部门的权力分拆到各个部门,将监管规则制定和执行相分离,让检查和处罚的人员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