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游客来华购物可享受退税待遇了。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决定境外旅客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购买物品离境时,可按规定申请增值税退税。此举标志着中国离境退税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专家指出,这项政策利好国内旅游业和消费,也会降低境外游客购物成本,在未来落实中需配套环境的积极支持。
降低境外游客购物成本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是国际上征收增值税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具体内容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体现了增值税消费地征税原则。我国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海南开展了离境退税政策试点。此次公告是在海南试点政策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后出台的。
“我国出台离境退税新政是为了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改变与很多退税国家政策不对等的现状,同时,也是为了树立扩大开放的形象,表明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姿态。”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现在我国出台退税新政可谓恰逢其时。据近日发布的2014中国旅游国际舆情调查显示,中国入境游人数近年来持续下降。同时未来3年各国民众到中国旅游意愿很低,专家分析,原因之一是人民币升值和物价上涨造成旅游成本的上升等。同时,世界经济处在疲软状态,许多国家的民众收入减少,从而减少了旅游支出。
实行离境退税政策可以降低游客的购物成本,吸引更多游客来中国游玩、购物,带动旅游业和零售业增长,最终获取综合性经济效益。白明指出,离境退税政策可以间接扩大出口,通过外需拉动我国的内需。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对本报记者说,扩大内需一方面要立足国人,同时还要鼓励外国人来中国旅游消费,离境退税政策在这方面能起到促进作用。
起退点低物品范围扩大
这次新政与海南试点政策相比,主要有3个方面的调整。财政部税政司介绍,一是扩大了离境口岸范围,在航空口岸的基础上,新增了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二是扩大了退税物品范围。三是降低了起退点。
公告明确,能享受退税优惠的境外旅客,是指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对于退税物品,由海南试点时的正面列举方式调整为以负面清单方式,范围由21类物品扩大到除禁止、限制出境和增值税免税物品外的所有物品
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就可以申请退税。公告明确,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举例而言,一境外游客在国内购买一件2000元的家电,离境时可以申请到220元的退税
根据公告,退税币种为人民币,有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可选。其中,退税额未超过1万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万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据介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受理符合条件地区的备案,并将及时发布纳入离境退税政策范围的地区名单和实施时间。
相关配套正在加紧跟进
这项利好国内经济和境外游客的退税政策,在落实中还需要配套环境的积极支持。赵萍指出,首先要明确制定这项政策的目的。很多国家都设立了离境退税政策,但有的国家认真执行,有的仅是做个姿态。在这些国家,游客购物后既无提示,在机场也很难找到退税窗口。而欧洲这方面做得规范、透明、完善。比如在商场购物时,售货员会提醒境外游客退税事宜,还会给一个表格。离境时,机场退税区域大而明显,游客可以顺利退税。
“如果想让境外游客真正获得实惠,我国应借鉴欧洲等成熟地区的做法,建立完善的离境退税配套服务。”赵萍说。
据了解,海南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同时,也有需要改善之处。据悉,该政策在海南实施首月共验核129票退税申请业务,退税额仅为5万元左右,其中一个原因是海南首批试点退税指定商店仅有3家,指定商店偏少给境外游客退税带来诸多不便。
白明指出,为配合离境退税政策,我国现有税收系统需要做一些调整,比如预留出退税款预算;在技术上作好与银行的合作,方便款项转到消费者的银行卡中;各地还要建立完善退税代理机构和定点商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