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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富股票(LOF):收益分配公告

2015年01月19日 07:4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长城久富股票(LOF)

  场内简称 长城久富

  基金主代码 16200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2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4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74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58,503,164.9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0,277,680.3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2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年1月21日

  除息日 2015年1月22日(场内) 2015年1月21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年1月2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为2015年1月21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月22日划入其基金账户。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1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4)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1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其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6)本基金在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1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7)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8)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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