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今天向浙江保监局下发《关于在瑞安市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的通知》,同意在瑞安市马屿镇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以下简称“互助社”)试点。试点期间,互助社的业务范围限定为农产品保险、农产品货运保险和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3个险种,资金运用业务限于银行存款和国债。
保监会在上述通知中明确,试点期间应严格按照有关试点方案执行。浙江保监局负责受理互助社的筹建、开业申请,履行试点期间的指导和财务、业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瑞安市政府依照试点方案为互助社提供优惠政策和营运资金支持,承担最终的风险处置职责。
据了解,早在2009年,宁波市就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了开展农村互助保险试点的申请。经保监会批准,宁波市于2011年9月设立了国内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2013年7月,原有村级互助社试点模式被提升至镇一级,试点区域从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扩展到慈溪市龙山镇金岙村等8个村,同时在龙山镇专门设立了镇级农村保险互助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