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8日对外发布《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提升保险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有效性。
这份指引称,保险机构应根据自身代理渠道的特点,区分不同类型代理渠道的风险大小,重点关注风险较高的情形。例如,同一家代理机构代理多家保险公司产品,对客户投保情况披露不充分;代理机构拒绝在代理协议中写入反洗钱条款,或者代为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主动,提供的客户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等等。
当客户出现某些异常交易或行为时,这份指引中称,保险机构应当仔细核实客户身份,必要时提高其风险等级。例如:短期内在一家或多家保险机构频繁投保、退保、拆单投保且不能合理解释;拒绝提供或者提供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职业(行业)、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等等。
保监会称,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应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指引。保险机构立即执行有困难的,可于2015年3月1日前提交延期申请,说明理由,但不应晚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