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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曝光5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  

2015年01月06日 08:45    来源: 北京晨报    

   经过近两年来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保险行业备受诟病的销售误导及欺诈现象已经发生明显的改观,但在一些保险销售及理赔环节,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对此,保监会近日在官网曝光了5起典型案例,再次警告险企要加大治理力度,并提醒消费者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理财类产品误导渠道多

  在人身险销售渠道中,保险公司利用产品说明会虚假宣传问题成为典型。保监会通报,2013年8月,中国人寿林州支公司召开多场财富升级会,向客户销售一款年金保险产品,讲解的内容及使用的宣传资料存在销售误导:一是子虚乌有的宣称该产品限时、限量、限人、限额,二是误导说产品免收一切费用,实则五年内退保需扣除手续费,三是误导称保单贷款利率下调。

  在银保渠道上,2014年1月,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职场内摆放自制宣传资料,相关违规宣传资料存在“每年存一万”、“支取”、“本息”等混淆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的表述,且部分宣传资料载有保险产品年化利率不低于4.4%的书面承诺。而实际上,该款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为2.5%,最低保证利率之上部分是不确定的。

  此外,保险公司利用银行理财沙龙误导销售情况也被曝光。2013年5月,广西保监局在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与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共同举办“VIP客户理财沙龙”活动过程中,存在夸大收益误导投保人等问题。

  车险拒赔假赔问题严重

  在车险领域,理赔难问题一直存在,其中保险公司滥用免责条款无理拒赔商业车险问题被曝光。保监会通报,2013年5月,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以“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工作证”拒赔一起重型专项作业车事故的商业车险。

  另一个车险乱象便是汽修行业利用代理理赔制造假赔案。据通报,2012年2月,北京京诚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为被保险人维修单方事故车辆并代办理赔过程中,将车辆单方事故虚构为双方事故,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了虚假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车辆损失照片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理赔资料和虚假的事故双方联系方式,导致消费者次年续保时保费上浮。

  对于上述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各地监管部门分别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最高罚款为20万元。保监会警告,各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要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各地保监局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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