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地产、金融等11个行业重点监管;对ST股与B股集中分类监管
经过近一年的业务、人员和技术系统等方面的全面准备,1月5日上交所将正式调整现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模式,由按辖区监管转换为分行业监管。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分行业监管后,上交所将以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作为监管维度,按照公司所在行业是否相同或者相近安排对应的监管工作人员。在优化“监管阵型”的同时,监管的思路也将同步发生变化和调整,具体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今后,我们将借助行业监管的比较优势,发挥‘医生式’监管‘诊疾治疾’的作用,通过同行业不同上市公司的比较,更加有效地引导、鼓励和督促上市公司揭示与其行业共性及其自身特有的风险和价值因素,从而帮助投资者获取更有针对性的投资决策信息。”
二是进一步统一信息披露监管标准。
三是进一步增强自律监管公开和快速反应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效能。
谈及在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中,上交所是如何进行行业分类的问题,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交所共有995家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行业划分,涉及18个一级行业。考虑到制造业公司数量众多、特点迥异,上交所将其下属的26个二级行业一并纳入考虑。由此,共形成43个行业类别。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突出重点行业、整合相关行业、兼顾特殊行业”的划分标准。
一是综合考虑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行业公司数量、沪市市值占比等因素,对重点行业实施重点监管。共选取房地产、设备制造、医药、化工、交通运输、采矿业、金融、商业零售、信息通信、农林及公用事业等11个行业,实行重点监管。此外,为了强化风险防控,对ST股与B股这两类在信息披露、日常监管、业务操作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公司,实行集中分类监管。
二是整合相关行业,按照各重点行业的相关性,将其两两配对,实施联动监管。
三是对于除重点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按照其与重点行业的相关性,进行相应的组合。后续,上交所将根据沪市上市公司行业发展和变化的实际情况,对目前的行业划分实施动态调整。
同时,负责人介绍,上交所近期准备重点推进以下两项工作:逐步建立完整的行业信息披露指标和指引体系、积极探索2014年年报分行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