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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证监局核查未认定造假 獐子岛董事长将自掏1亿承担损失

2014年12月05日 07:0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12月4日晚间,獐子岛(002069)发布公告称,大连证监局对公司开展了专项核查,未认定公司造假,但指出公司在海域收购决策、深海底播、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方面存在三大风险。同时,公司表示将采取包括董事长承担1亿元损失在内的四大措施,来对冲此次虾夷扇贝绝收“黑天鹅”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核查未认定造假

  根据公告,大连证监局对獐子岛开展了专项核查,未认定公司造假,但指出公司存在三大风险:

  一是公司海域收购决策存在瑕疵。公司2013年海域实际使用面积达到338万亩,是2006年上市时的5倍。海域面积扩大与公司虾夷扇贝苗种底播、海域使用金缴纳等后续支出紧密相关,在此过程中,公司未经充分研究即大幅扩增海域面积,决策过程中存在风险隐患。

  二是公司深海底播缺乏充分论证。从2010年起,公司底播虾夷扇贝进入45米以上水深海域,2011年45米以上水深海域底播面积达68万亩,占当年底播总面积的53.3%,至2012年45米以上水深海域底播面积近120万亩。在深海底播过程中,公司仅由内部职能部门进行了初步调查,借鉴以往的开发经验即作出深海底播决定,未经充分论证和可行性研究,也未进行深海底播实验即大规模投入,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三是公司存在深海底播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问题。公司对于由浅海底播到进入45米以上水深深海底播的经营环境变化事项,仅在定期报告中进行简单披露,未对相关风险进行详细披露及揭示。

  另外,公司在回复深交所的问询函中,对于市场所热议的公司是否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进行了否认。公司称,经认真自查公司2011年以来公司与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下属公司往来账簿及银行现金流水单据信息,公司不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董事长自掏1亿承担损失

  为了对冲此次“黑天鹅”事件的损失,獐子岛拟采取包括董事长承担1亿元损失、高管自愿降薪、高管增持股份、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等系列措施。

  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自愿承担1亿元灾害损失与公司共度难关。其中,2000万元在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1个月内到位,剩余8000万元在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1年内到位。资金来源为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净回收资金1亿元(扣除相关税费)。吴厚刚承诺自上述股票减持完毕之日起剩余股票锁定3年。

  同时,公司总裁办公会全体12名成员自愿降薪。其中,吴厚刚自2014年12月起月薪降为1元;孙颖士、梁峻、尤君、何春雷、曹秉才、邹建、孙福君、战伟、勾荣、张戡自2014年起年度薪酬降低50%;冯玉明自2014年起年度薪酬降低26%。上述降薪方案直至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恢复至受灾前五年(2009-2013)的平均水平(即不低于2.66亿元)为止。

  除冯玉明外,总裁办公会11名成员计划于公司股票复牌后1个月内,出资不少于20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并承诺2年内不减持。

  公司还推出了约776.20万股的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09%,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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